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省发展改革委职能简介
⒈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省级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⒋负责汇总分析全省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省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⒌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⒍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⒎负责全省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省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省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⒐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⒑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省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省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⒒负责全省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⒓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省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⒕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省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⒖负责与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省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省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⒗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⒘承担省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省攀西地区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⒙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⒚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集中抓好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要工作、重点改革、重大问题研究、重大项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优异的工作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1.集中抓好一批重要工作
一是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深度分析,组织开展经济形势会商和研判,及时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建议,做好稳增长的政策储备,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实现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二是深入开展“项目年”活动,稳定和扩大有效投资。积极对接国家重点投资方向,继续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坚持高强度高集中度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加强项目督导、稽察,确保实现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抓好700个全省重点项目和100个省级重点推进项目建设,完善领导联系、专项督导、集中开工、协调调度、创新融资等制度机制,深化现场观摩交流、稽察通报等措施办法,加快形成与相关部门、市(州)联手推动及委内协同配合的项目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稳步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
三是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围绕“三个通道”“三个支撑”“三个关键”,聚焦国家授权的30项先行先试改革举措,统筹推进“9张清单”落地落实,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页岩气、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支持成都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区、乐山开展“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8个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布局四川,努力争创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高端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五是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促进能源转型发展。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推动增加电力省内消费量。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和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有序推进“三江”水电基地建设,开展雅砻江、金沙江下游风光水互补基地示范。继续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积极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
六是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以成都综合交通主枢纽为中心、进出川大通道为重点、省域交通网络为骨干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十大铁路通道工程”,实现成都至西安客运专线建成通车。依托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打造国际性综合航空枢纽,完善干支结合的机场网络。
七是深入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研究制定并督促实施五大经济区2017年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县域经济分类指导意见,开展县域经济试点示范。编制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组织攀西试验区第四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公开招标。牵头制定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年度工作要点,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南充市、绵阳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积极推动特色小城镇发展。
八是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推动构建内陆开放高地。抓好我省“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落实,重点跟进纳入国家“一带一路”项目库的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连接“六廊”的国际运输大通道,提升我省中欧班列运营水平。稳妥有序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制定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全力推进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沿江区域合作。积极落实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任务。务实推进川渝合作,细化落实川粤、川浙合作协议。
九是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四川。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牵头编制《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研究相关重大问题。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开展全域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计划。配合做好污水垃圾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示范。加强西部碳交易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低碳城市、低碳产业园区、低碳社区等试点示范。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十是坚持民生优先,加快民族地区和社会事业发展。大力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健康扶贫、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民生工程。制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十三五”支持四川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方案》。深入推进浙、粤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我省藏区、彝区工作。牵头实施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努力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价格和反垄断执法。
十一是认真完成脱贫攻坚相关任务,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包实施,确保完成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加强指导,认真迎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扎实推进网络扶贫、光伏扶贫和水电开发扶贫试点。
十二是着力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推动业务党务队伍建设统筹融合。大力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加强专业化创新型人才培养,统筹推动干部多岗位、多领域实践锻炼。切实抓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强系统能力建设,注重机关与委属单位的协同,强化上下联动的制度性安排,积极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
同时,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传达贯彻,自觉落实中央《条例》《准则》、省委《决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持之以恒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营造发展改革系统风清气正、勤政为民的良好氛围,营造求真务实、甘于奉献、开拓创新的机关文化。
2.攻坚推进一批重点改革
一是协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纵深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三是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四是继续深化价格改革;五是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六是深入推进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七是稳慎推进培训疗养机构改革。
3.切实加强重大问题研究
综合研判国际国内宏观形势,组织开展四川未来发展、深化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实施、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四川发展基础条件等重大课题研究。
针对发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积极开展深化区域协调发展、四川能源转型发展、提振民间投资、要素价格改革、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提高园区创新能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
4.全力推进一批重大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发展改革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四川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四川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四川省价格监测局、四川省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金沙江办)、四川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四川省成本物价研究所、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四川省发展与改革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发展改革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23934.26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578.34万元,主要是2017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6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9.51万元,上年结转专项经费4852.11万元,减少其他收入123.2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收入预算23934.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8291.48万元,占34.6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52.23万元,占62.8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90.55万元,占1.63%;其他收入200万元,占0.84%。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支出预算2393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7.73万元,占41.19%;项目支出14076.53万元,占58.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806.0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6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60万元,上年结转专项经费490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052.2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53.7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65.25万元、教育支出202.3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5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0.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3.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4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80.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1.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052.2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76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工资调标和社保改革增加了基本支出1033.24万元;二是2017年增加了专项支出2726.76万元,主要包括:1、重点企(事)业单位碳盘查,2、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3、四川省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4、省级政务云建设项目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21.01万元,占77.2%;教育支出202.32万元,占1.34%;科学技术支出463.4万元,占3.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0.85万元,占9.5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23.19万元,占4.14%;住房保障支出701.46万元,占4.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028.89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机关及下属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车贴、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改革工作的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876.3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机关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重要工作、重点改革、重大问题研究、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监督检查、能源管理、物价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53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改革工作的正常运转。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316.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物价系统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完成特定物价管理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物价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187.1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省经济信息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改革工作的正常运转。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062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云政务建设项目、四川省宏观经济管理信息系统、2017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等支出。绩效目标:一是配合金宏工程软件项目开发,推进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县三级应用,完成项目终验;二是满足省级政务云建设和部门应用迁移的需求,彻底解决虚拟化环境下的大规模正版授权问题,避免相关法律风险,同时尽可能降低各部门分散采购软件成本,拟采用微软场地授权方式解决SQLserver数据库正版授权问题,同时解决省级政务云所属服务器上基于物理CPU部署的WindowsServer操作系统(包括虚拟机)正版授权问题;三是完成相关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02.32万元,主要用于:发改系统各类业务培训支出,为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和改革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8.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86.5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科研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以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和发展改革工作的正常运转。
9.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7年预算数为176.8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科研事业单位为完成专项科研工作等方面支出,以完成“四川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发展研究”、“四川藏区开展综合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四川与粤苏鲁鄂渝等经济大省发展态势比较研究”、“大熊猫公园体制试点方案规划编制”、“2017年我省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对策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消费需求变化的影响及对策”、“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对我省的经验借鉴及对策建议”等16个课题。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333.6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以保障离休人员正常生活需要。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5.3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科研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以保障离休人员正常生活需要。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47.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应缴的基本要老保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43.8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保障下属事业单位应缴的职业年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53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困难补助。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65.5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行政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以保障委机关及下属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1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32.7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以保障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1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24.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计算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以保障委机关、下属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682.4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以补贴无房人员购房需要。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计算的无房人员购房补贴支出,以补贴无房人员购房需要。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5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552.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生活补助、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180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1.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30万元,公务接待费219.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2.2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相比下降7.1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6次,4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四川境外投资合作调研团,拟出访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波兰;2.项目招投标管理调研团,拟出访韩国、新加坡、日本;3.现代农业发展调研团,拟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4.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调研团,拟出访德国、荷兰、瑞士;5.“养老与医疗卫生、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调研团,拟出访日本、美国、加拿大;6.重点项目创新融资调研团,拟出访美国、墨西哥、古巴等。
出国(境)团组计划完成以下出访任务:1.结合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战略,拜访三国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向外方推介我省国际产能合作有关情况,了解三国外商投资政策法规,调研我省在上述国家境外投资合作项目;2.针对当前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标管理的突出问题,学习考察三地(国家和地区)政府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先进做法,拜访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州主管官员,重点学习了解政府投资招投标管理及项目建设相关立法、制度规范、职责划分及运行机制;3.拜访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农业主管部门,调研两国重点农业企业,了解其发展现代农业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探讨以上三国和我省在现代农业领域的合作机会;4.拜访城市轨道交通相关部门、规划设计院校及企业等,了解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运营和投融资等情况,调研三国机场、铁路、地铁、市郊铁路、中小城市有轨电车等交通方式建设运营情况,探讨以上三国和我省在该领域的合作潜力;5.拜访养老服务管理部门和养老机构,了解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发展模式、监管制度、第三方服务及机构建设运营情况,调研发达国家养老与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及财税、科技服务等政策支持情况,推动我省与三国在相关领域开展合作;6.了解不同发达程度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所采取的市场化融资不同模式,分析各自机制和不同效果,取其所长为我省所用,以提升我省重点项目创新融资工作水平,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我委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外事接待费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国考察团等来川考察、投资等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交流座谈会场租赁费、外事礼品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9.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来川重大政策调研、学术交流合作、专项检查、省际交流合作、国内招商引资接待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相比增长8.9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险由原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承担改为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9辆,其中:轿车21辆,越野车7辆,旅行车10辆,中巴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22万元。用于39辆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及国家和兄弟省市来川调研考察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下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四川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四川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四川省价格监测局等4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金沙江办)、四川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83.8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6.98万元,增长1.7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609.3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软件开发、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发展改革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发展改革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95.0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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