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省地矿局职能简介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四川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地质勘查、矿产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局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等产业的生产计划;研究制定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2.承担全省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质调查工作。承担全省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推进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矿山环境地质调查等工作。
3.组织所属单位发展矿产开发等相关产业,开拓省外、国外地质勘查开发市场。
4.推进地质科技进步,进行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开展前沿性、基础性地质科学研究,开展地质相关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应用研究。
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地质勘查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受省政府委托以出资人的资格经营和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6.管理所属地质勘查队伍,指导所属单位改革和发展。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所属单位文明建设,保持地勘队伍整体稳定。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地矿局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有:确保完成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工作和省地勘基金等地质找矿目标任务,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确保完成国家、省内外重大地质灾害勘查、防治等工作。通过加强对重要成矿区带的基础地质、成矿地质研究和关键技术开发应用,争取在矿产资源快速勘查评价和“攻深找盲”、危机矿山接续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支撑方面有重大突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地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0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省地矿局预算与价格中心、省地矿局成都修配厂、省地矿局地质矿产科学研究所、省地矿局测绘队、省地矿局成都综合岩矿测试中心、省地矿局物资供销处、省地矿局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省地矿局物探队、省地矿局成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省地矿局地质医院、省地矿局地质调查院、省地矿局101地质队、省地矿局405地质队、省地矿局109地质队、省地矿局化探队、省地矿局403地质队、省地矿局207地质队、省地矿局915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省地矿局川西北地质队、省地矿局402地质队、省地矿局113地质队、省地矿局106地质队、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省地矿局培训中心)、省地矿局108地质队、省地矿局909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队、省地矿局404地质队、省地矿局攀西地质队、省地矿局202地质队、省地矿局102厂。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地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地矿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21,941.53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314.03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标。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地矿局2017年收入预算121,941.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67.65万元,占3.4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783.70万元,占66.25%;事业收入80.00万元,占0.0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6,880.18万元,占30.24%;其他收入30.00万元,占0.02%。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地矿局2017年支出预算121,94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54.89万元,占91.81%;项目支出9,986.64万元,占8.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地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381.70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330.36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783.7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8.0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54.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54.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8.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5.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980.1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5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7.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地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783.7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622.75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1.00万元,占0.03%;科学技术支出122.00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54.18万元,占26.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8.13万元,占3.8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980.15万元,占59.3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50.65万元,占4.65%;住房保障支出4,287.59万元,占5.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1.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业务培训,提升职工业务工作能力。
2.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2017年预算数为75.00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减量化修复研究、典型轻稀土及其共伴生有用成分赋存状态研究等科研项目支出,提升地质科技研究水平。
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7年预算数为37.00万元,主要用于XRF在稀土找矿工作中的应用研究、铜金矿成矿规律预测研究等科研项目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攀西微细粒绢云母湿法提纯改性制备高端化妆品基粉技术科研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947.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3.71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4,734.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827.38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0.68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6.30”人员困难补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04.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927.9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35.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公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403.1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通用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6,577.01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通用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差旅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项)2017年预算数为3,690.6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宣汉县黄金口钾盐普查等4个省地勘基金项目支出。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主要用于古叙硫铁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恢复治理模式研究等2个国土科研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287.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964.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555.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0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地矿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4.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计划,本年新增计划1人次。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四川省地矿局赴巴基斯坦印度工作组,出访巴基斯坦、印度,计划完成视察海外项目实施情况,洽谈进一步合作具体事宜。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地矿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省地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现有车辆327辆,其中:轿车101辆,越野车117辆,小型载客汽车17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9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80万元。用于地矿局机关14辆公务用车及老干部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调研工作,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管理、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野外地质工作检查、老干部用车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矿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地矿局下属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0.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40万元,增长1.7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地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0.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家具用具、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加油服务、复印纸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地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2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24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1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地矿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18.99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技能培训的经费支出。
(七)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指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用于环境科学社会公益专项研究的项目支出。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用于提升科技研究水平的其他科学研究项目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局下属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十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指局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项):指用于公益性基础性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项目支出。
(二十)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国土资源科研项目的项目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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