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财政厅职能简介
1.拟订全省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州)和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性财税立法规划,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草案、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省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省一级承担的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省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1.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省财政业务培训。
14.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厅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收支预算执行。编好收支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二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大重点基础设施投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三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做好脱贫攻坚资金保障,继续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推进“四项基金”有效运行,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四是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足额筹措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实事、藏区六项民生工程等民生资金,支持教育、养老、医药卫生等方面社会事业发展。五是推进绿色发展。加大污染防治支持力度,支持加强生态建设,支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六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税制改革,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七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面编制政府债务收支预算,强化债务风险防控,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转型,加快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做好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工作。八是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加快法治财政建设,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九是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系统党的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财政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主要包括:四川省财政厅机关、四川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四川省世界银行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财政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16660.28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31.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预算收支总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厅2017年收入预算16660.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008.15万元,占12.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52.13万元,占87.9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厅2017年支出预算1666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6.04万元,占39.89%;项目支出10014.24万元,占60.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530.2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1905.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52.1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8.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81.32万元、教育支出27.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9.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0.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52.1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05.34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03.17万元,占88.06%;教育支出27.5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42万元,占5.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9.69万元,占3.07%;住房保障支出460.35万元,占3.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097.1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289.7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监督检查及财政周转金清理支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专项支出、财政干部培训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49.49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中心、信息中心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7年预算数为1978.79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50.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737.5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全省财政票据印刷费等。
7.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7.5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8.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科学研究所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17.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38.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1.3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81万元,主要用于:对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适当照顾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98.3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1.4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89.98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60.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46.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9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5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8.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4万元,公务接待费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6.67%。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厅2017年财政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对境外培训、学习交流、访问等做了适当调整。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16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前往美国参加“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培训班”等团组,计划完成培训内容:美国国库现金管理发展历史以及现状、美国联邦政府国库现金管理经验、美联储与财政部门在国库现金管理上的沟通配合情况等。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2.1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增多、市场公车运行维护价格提升等因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16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6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20万元,用于2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及周转金清理、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财政厅下属四川省财政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四川省世界银行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家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55.5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3.49万元,增长0.9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财政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29.0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物业管理、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财政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财政厅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06.0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四川省财政厅后勤中心、四川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四川省财政信息中心、四川省政府和资本合作中心、四川省财政厅政府债券发行管理中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事务中心、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等。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财政财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下载:
四川省财政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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