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省政府办公厅)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参事室牌子。
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各部委发送省政府的文电。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省政府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请示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省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省政府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八)组织办理涉及省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九)指导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口岸与物流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指导全省口岸运行和大通关工作。
(十一)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二)负责省政府参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和文史馆员文史研究、艺术创作的组织、服务工作。
(十三)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带头转职能、提效能,切实加强学习,当好参谋助手,提升服务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能力;将进一步聚焦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更有效的方式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将进一步加强办公厅自身建设,继续在“规范、效率、廉洁”6个字上下更大功夫,以工匠精神一丝不苟做好各项工作,争当务实有为、勤政廉政的表率,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政府办公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省政府参事室、省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省政府办公厅机要文件交换站、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中心、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公报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政府办公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21,441.02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29.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四川省政务云平台服务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收入预算21,441.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19.94万元,占3.8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21.08万元,占96.18%。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支出预算21,44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5.63万元,占32.67%;项目支出14,435.39万元,占67.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391.40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64.4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四川省政务云平台服务费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21.08万元、上年结转770.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20.31万元、教育支出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0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81.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22万元、其他支出86.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621.0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7,663.25增加2,957.83万元,主要是用于省级政务云平台建设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36.94万元,占90.86%;教育支出29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01万元,占4.08%;医疗卫生支出481.91万元,占2.34%;住房保障支出532.22万元,占2.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448.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1,797.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99.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用于机关服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17年预算数为1,431.5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参事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86.2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参事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7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培训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42.2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90.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336.16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2.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7.62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13.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78.13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532.22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05.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3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57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0.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8万元,公务接待费34.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8.5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6.05%。主要原因是出国任务减少。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参加出国(境)团组22人次。由于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国(境)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因此年初无法确定出国(境)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及批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7.03%。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汇总单位减少。
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开支的用餐费、交通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原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购买的车辆保险交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增加了相应的经费预算。
现有公务用车72台,其中:小型汽车45辆、越野车15辆、多功能载客车11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56万元,用于7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及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到基层指导调研、督促检查、应急处突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属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省政府参事室、省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3家行政单位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47.7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4.14万元,增长0.99%。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后勤服务中心、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机要交换站、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中心、四川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等5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36.0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网络运维服务、设施设备维修服务、车辆运维服务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政府办公厅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2台,其中:小型汽车45辆、越野车15辆、多功能载客车11辆、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15.45万元。
十、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设立四川省金融工作局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6〕185号),并经2017年1月6日十届省委常委会第217次会议审定,撤销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建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单独设置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政府办公厅不再挂省政府金融办牌子。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包含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预算,下一步随相关工作进度再行预算调整。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行政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正常运转,用于机关服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经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参事事务(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参事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用于事业运行方面的经费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保障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其他方面的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离休人员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支出。
19.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20.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等支出。
21.医疗卫生(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用于按政策规定发给无房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用于住房维修基金支出。
2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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