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心基本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或授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事项。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使用计划,并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审批、记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项目与职工个人贷款等事项。
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财务会计核算。
(二)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和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始终牢牢把握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根本目的,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运行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始终坚持 “三项服务”,切实把服务工作贯穿于日常住房公积金管理全过程,努力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推进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科学发展。始终坚持把归集扩面工作作为住房公积金的发展之基,通过建立信息联动机制、滚动催缴机制,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和建缴催缴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控高提低”政策,公积金归集面不断扩大。同时强化公积金提取管理,成功杜绝违规套取、骗取住房公积金现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作用,通过积极做好贷款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努力扩大贷款楼盘覆盖面、增加合作中介机构、强化合作银行责任和及时调整个贷相关政策及降低中间费用等方式努力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惠及范围。在扩大信贷规模的同时,中心高度重视提高资产质量,防范贷款风险;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电子影像档案管理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上线,“网上办事大厅”也进入最后筹备阶段,为建立和完善全方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体系夯实了基础;按相关规定对增值收益进行分配,足额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有力支持了我省廉租住房建设。
中心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截至12月底,全年缴存单位达到2930个,缴存总人数达32.52万人;新增缴存额38.08亿元,缴存总额达到224.82亿元,缴存余额为100亿元;新增贷款11.68亿元,贷款总额达到106.84亿元,贷款余额为72.13亿元;增加收益1.86亿元,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62亿元。
二、部门概况
中心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中心收入决算总额为1105.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1.5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0.86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中心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增加科技力量方面的投入,以实现与实体办事大厅共同构建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平台。
2014年中心支出决算总额为1105.04万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104.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8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0.86万元,主要原因:中心继续加大在网厅建设和监管系统方面的投入,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便民利民信息化服务通道,实现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公积金归集核心业务,拓展实体办事大厅空间,较好实现功能扩展、提速增效。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心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省级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104.1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工作。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0.24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91.9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并坚持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省际交流合作接待共4批次,43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8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12.34%,主要原因:为确保资金安全,经常深入合作楼盘进行实地考察、回访、暗访;开展上门服务,对房地产开发商、缴存单位进行宣传、培训及服务,公务车辆使用频率较高,同时车辆普遍老旧,导致车辆损耗和维护费用支出增加。
2014年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载客汽车1辆。
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28万元,用于中心开展业务活动,保障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工作开展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表1.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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