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 承担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的有关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3. 按规定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4. 制定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机关用地管理工作,承担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和维修审批及监督管理。
5. 负责省直机关及所属在蓉单位、中央在蓉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省直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
6. 负责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中央驻蓉机构小汽车编制的管理和市(州)领导机关小汽车编制的核批。
7. 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直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8. 负责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9. 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10. 承担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1. 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管理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2.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取得突破性进展。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结合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调研制定我省的管理办法。经2014年7月7日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省政府令第280号公布,《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自2014年9月1日正式施行。目前,全省21个市(州)有15个设立了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筹机关资源、统一管理机关事务、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能力得到加强。
2.加强了制度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逐步形成我省机关事务管理的制度标准体系,建立起规范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长效机制。会同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检查标准及内容》和《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至此,我省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
3.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全年办理资产处置406件,处置资产原值57.08亿元。开展了省直机关国有资产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完成了资产管理数据更新,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省直1600余个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72亿元。推进建立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统一处置平台,形成了《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流程》、《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流程》、《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流程》等制度,待完善后实施。归集解缴国有房屋有偿使用收益3303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办公用房管理方面。认真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组织督导组赴市(州)督促指导。根据机构改革涉及的16个单位职能整合及机构撤并、组建的情况,制定了《省政府机构改革单位办公用房调配和资产调整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三是职工住房改革和建设方面。全年完成112个单位6981名职工住房补贴方案审核,协助省财政厅核对办理163个单位2459名职工按月补贴工资基数调整工作。积极稳妥做好省级干部住房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是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升级改造了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基本实现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市县管理平台联网及数据库同步。组织开发了“四川省在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车属单位、定点维修企业的相互监督。牵头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按规定处置了违规车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五是公共机构节能方面。初步构建起市县乡三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全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4万m²,推广新能源汽车384辆,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项目19个,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2个,形成263吨标煤的节能能力,对 “节约型社会”建设起到了引导和带动作用。
六是为省直机关干部职工服务方面。省第四人民医院成功创建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疗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永兴巷集中办公区加强硬件设施设备改造,提升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干休二所重服务抓细节,提高了管理服务质量,受到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加强统筹协调,全年招收省直95个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入托,较好解决了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入托教育问题,受到省直单位和机关干部的好评。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预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我局收入决算总额为52206.1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564.35万元,事业收入1862.02万元,其他收入4306.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472.9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收入决算总额44576.63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2014年按审计要求调整往来款项纳入其他收入、预算调整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加固项目资金等。
2014年支出决算总额为5220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5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63.79万元,医疗卫生390.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58万元,教育支出6025.99万元,其他支出34.81万元,年末结余分配35.74万元,结转和结余14492.9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支出决算总额44576.63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按审计要求调整往来款项纳入其他支出、增加办公用房建设、维修加固项目资金支出等。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32817.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基本支出5406.31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7411.45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12.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缴费、部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支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节能改造、车辆保险维修等专项经费。
(二)教育支出3401.62万元,主要用于:婴幼儿园在职人员的工资、绩效支出、离退休费,以及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4.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社保缴费及其他管理经费等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177.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17.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其他支出34.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财政拨款直属事业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15.52万元,2013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3批次,出国(境)3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省公务员局组织赴美进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及考核体系培训1人;2.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赴澳大利亚考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1人;3.作为四川省友好代表团成员出访法国、荷兰及西班牙1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4.4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59.18万元,下降92.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98人,共计支出4.45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督查、对口省(区、市)调研公共机构节能、对口业务部门调研公务用车改革及进展情况、对口业务部门学习考察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体制改革、办公用房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7.91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4255.27万元,下降73.02%,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公务用车改革相关规定,缩减开支。其中:在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费支出980.5万元,主要用于在蓉省级单位编制内1860辆车辆统一保险。
附表1. 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1. 2014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 2014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 2014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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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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