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2.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或授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事项。
3.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使用计划,并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4.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5.审批、记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与职工个人贷款等事项。
6.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财务会计核算。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为完成省级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720.0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68.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1.2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20.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2.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7.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36万元,专项支出989.88万元,结转下年215.2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省级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积金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住房公积金管理费1720.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工作的开展。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5万元,较2014年预算下降50%。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总额。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加强与各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交流,提高中心服务水平,促进省级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发展。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预算安排7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等业务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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