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医疗纠纷 法院应设医事法庭
2014年01月22日 00时00分
来源:
四川日报
省政协委员、绵阳市政协副主席 沈其霖
我们现在的医疗纠纷、医患纠纷,很多都没有走司法程序,反之愈演愈烈的暴力伤医事件,已经严重威胁到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严重冲击到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伤害到广大病人的就诊权利。
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医事法庭,专门科学公正审判医患纠纷民事案件(对于暴力伤医的刑事犯罪应由刑事审判庭审判),医事法庭的法官应当熟悉相关医学知识,或实行有医学专家参加的陪审团制度。(记者 王玉姗整理)
责任编辑:
雷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