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14年01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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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1月16日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张雨东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请各位委员审议,请同志们提出意见。

      

      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责、建言献策,全年共提出提案1112件,其中全体会议期间提案890件,闭会期间提案222件,参与提出提案的委员649人。经审查,立案1094件,其中委员提案921件,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提案160件,界别、小组提案4件,专门委员会提案9件。对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审查立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与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及时召开交办会,交70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对闭会期间收到的提案,也及时审查和交办;对18件未立案提案,及时通知提案者,分别作出解释说明,并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或参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同志亲自督办提案;省政府将办理工作纳入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并对提案办理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许多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作为掌握社情民意、提高决策能力、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注重沟通协商,认真办理落实,取得了一定实效。截至2013年12月31日,提案已办复1090件,办复率达99.63%,所提意见和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17件,占29.08%;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拟解决的547件,占50.18%;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采纳落实的226件,占20.74%。

      (一)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541件,占立案总数的49.45%。内容涉及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天府新区和成渝经济区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等问题。对“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提案,农业厅决定从2014年全面推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5年内基本完成。对“加强对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与管理”的提案,科技厅出台了《四川省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首批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优选工作。对“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人行成都分行牵头联合省政府金融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发了《四川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工作方案(2013—2015)》,在全省实施了“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二)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59件,占5.40%。内容涉及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科学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制定散杂居民族地区扶持政策、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等内容。对“制定散杂居民族地区扶持政策”的提案,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对比研究,形成《关于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根据审议提出的6条建议组织12个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制定了具体办理意见。对“将宣汉县列为少数民族待遇县”的提案,省民委认真梳理近年同类提案,集中开展“拓展办理”,积极衔接有关部门达成共识,有力推进了宣汉、古蔺等7个县享受少数民族县待遇的相关工作。

      (三)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60件,占5.48%。提案者围绕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重视和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等问题,多角度提出建议。对“发挥民间资本引擎作用,推动四川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提案,文化厅积极运用激励机制、策划项目载体、加强金融对接、搭建服务平台等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对“尽快颁布《四川省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的提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对“加强我省民国基层档案的保护、整理和研究”的提案,省档案局积极深化对民国重点档案的系统开发利用,主动加强与台湾“中央研究院”的沟通交流,通过人员互访、项目合作等形式,深入推进我省民国基层档案研究工作。

      (四)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374件,占34.19%。提案者格外关注医疗保障、食品安全、就业及养老事业发展、城乡教育均衡、缓解交通拥堵等民生问题,积极提出提案,促进了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对“加快解决我省藏区民生问题”的提案,省民委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藏区调研,部分意见建议已经被省委、省政府采纳,部分意见建议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给予支持,正抓紧落实。对“关爱失独家庭”的提案,省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厅深入调研、认真测算,于2013年8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起将我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10元和135元提高到280元和350元。对“加快推进全省医保就医‘一卡通’建设”的提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沟通协作,2013年同步开展立项工作、完成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拟于2014年优选部分市(州)接入省级平台试运行,2015年全面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对“加大对高级知识分子关怀力度”的提案,省委组织部联合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健康体检、优先就诊、定期疗养、重大疾病情况报告4项制度,确定了首批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名单并享受特约医疗待遇。

      (五)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60件,占5.48%。提案者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完善城市绿色公共交通体系、PM2.5污染防治、遏制雾霾加重趋势、加强城市绿地建设等方面提出提案。对“划定紫坪铺水库库区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提案,环境保护厅积极组织有关专家、技术单位编制了《划定紫坪铺饮用水源保护区技术报告》,及时向省政府专题报告。对“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川西高原草原沙化治理和保护”的提案,林业厅牵头编制《四川省省级防沙治沙试点成果巩固规划》和《四川省防沙治沙规划》。对“建设美丽四川,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由省委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组成专题调研组,编制完成了《筑牢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四川——四川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调研课题主报告》,明确提出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对“加强我省城市公共绿地多样化功能建设”的提案,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出台的《四川省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办法》中把应急避险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规划的编制序列,对应急避险空间布局、设施配套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对“强化机动车污染监管,减缓雾霾加重趋势”的提案,环境保护厅牵头制发了《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加快淘汰“黄标车”等提出了明确目标和时限要求。

      

      一年来,常务委员会立足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创新协商形式,推进协商民主。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新要求,通过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督办重点提案,积极探索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比如,督办“推进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重点提案时,在先后两次深入广安实地调研、充分掌握示范区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约请有关各方召开办前协调会、逐条研究提案建议办理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部分省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提案单位民盟四川省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0多个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广安市负责人参加会议,大家围绕如何落实提案给出的政策支持、项目扶持、城市建设、要素保障等建议,共同商讨加快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的办法举措。王宁副省长等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省直相关部门兑现承诺、梳理相关政策、对接落实。“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的成功召开,不仅促进了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也在协商题目的确定、协商形式的选择、协商机制的建立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提案质量。

      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扎实做好委员培训、提案征集、审查立案等基础工作。一是强化委员培训。针对换届后新委员对政协工作、提案知识不够熟悉的实际,在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前和2013年11月,分别组织了新任委员培训、委员轮训,就政协理论、提案知识、提案管理系统应用等进行专题辅导,使全体委员对政协提案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怎样撰写和提交提案、如何提高提案质量有了深刻的认识。二是抓好征集引导。为使提案既能与党政部门工作有效衔接,又能更加贴近民生、较好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提案委员会及早着手、扎实做好提案征集服务工作。通过书面函告征求意见、登报公告征集等方式,向党政部门征集提案选题、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筛选整理了177条参考题目供提案者全会前调查研究和撰写提案时参考;发出《致委员的一封信》并印发提案范文,明确提案撰写基本要求,引导和示范提案者多提案、提好案;召开“知情明政通报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6个政府部门向省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通报年度工作重点、难点和希望委员建言献策的有关问题,畅通知情明政渠道,搭建提办双方交流互动平台,帮助提案者找准建言献策方向,提高提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三是严格审查立案。严格执行省政协《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等规定,坚持提案组初审、提案委员会会审和交接前联合再审“三审”制度,严把立案质量关口。四是重视集体提案。注重以高质量集体提案带动提案整体质量的提高,通过走访党派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加大党派提案征集力度,鼓励界别提出提案,支持专门委员会及时将调研视察成果、大会发言、专题协商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提案。

      (三)强化重点督办,推动办理落实。

      通过重点提案督办、走访督办等方式,切实加强督办工作,有效促进提案办理质量提高。一是突出典型示范。落实省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暂行办法》,坚持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制度,从审查立案的提案中遴选确定了12件重点提案,由省领导分别领衔督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和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实地调研、带案视察,召开督办座谈会、办理协商会等形式,共商办理措施,推动办理落实。二是坚持走访督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跟踪问效,提案委员会先后走访了省档案局、农业厅等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共商办理难题,征求办理工作意见,在沟通交流中促进办理落实。三是加强内外协作。密切与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的联系协作,通过共同交办提案、共同督办重点提案等方式,在联系协作中共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四是推动高层办理。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召开前夕,及时将省委、省政府工作中需要国家层面支持的问题,以及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中需要国家(部委)层面办理解决的提案,改写转化为《关于化解“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地方债务的建议》等42件驻川全国政协委员提案,通过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呼吁、推动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四)发挥提案优势,服务抗震救灾。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我们紧急行动,除动员广大政协委员积极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投身抗震救灾外,还在《四川政协报》和省政协门户网站发出《关于积极运用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服务抗震救灾的倡议》,号召省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服务抗震救灾大局。共收到39件提案,内容涉及灾民安置、卫生防疫、生态修复、次生灾害防范、重建规划制定等重大问题,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注重加强内外协作联动,努力形成提案工作合力。一是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协同作用。深入落实《关于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加强统筹协调,把提案工作作为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提出集体提案、督办重点提案等方面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二是注重各方联动督办重点提案。在“推进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重点提案督办过程中,我们积极加强与民盟四川省委、广安市的协作,共同开展督办前期调研,共同谋划深化提案督办的路径,并主动赴京向全国政协和民盟中央汇报、争取联动合作,促成了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来川调研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情况,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也明确表示大力支持示范区建设。三是注重与新闻媒体联系协作。全体会议提案征集审查、重点提案督办、走访承办单位、提案工作重要会议等,都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参加,使他们能准确了解提案工作动态情况,及时报道提案者运用提案履职尽责的典型事例和提案办理工作阶段性成果,以舆论宣传促进多提好案、多办实案。

      (六)改进工作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推动提案工作开展,切实加强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针对提案者及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省政协办公厅投入人力、财力开发了网络版提案管理系统,并将其整合到了省政协整体信息化管理系统之中,为实现提案征集、提交、审查、交办、承办、督办、反馈、查询、统计、动态管理等工作全过程的网络信息化处理奠定了基础。

      各位委员,同志们!过去一年省政协提案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实在支持的结果,是省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和承办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如何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和专门委员会基础作用,进一步提高提案整体质量;如何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如何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协商的制度机制,使协商理念更好地贯穿于“提、立、办、督”全过程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重点研究,采取措施,努力改进。

      三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提案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在助推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大局、促进民生改善、推进协商民主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进一步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谋划协商议题、调研视察课题时充分考虑提案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动提案工作与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有机结合,更好发挥提案工作在政协履职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中的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和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提交提案,努力使提案工作更加契合中心任务、更加符合决策需要、更加体现人民心声。

      (二)进一步提升提案质量。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科学导向,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开展委员学习培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搭建好知情明政平台,帮助各参加单位和委员了解全省大局、找准履职方位;鼓励委员从自身比较熟悉、有专长的领域着手,关注民生,精心选题,深入调研,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提案;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专门委员会和界别要突出特色和优势,提出更多高质量的集体提案。

      (三)进一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按照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提案办理协商的要求,积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强化协商理念,增强协商意识,努力将协商理念贯穿“提、立、办、督”全过程,切实提高提案办理实效;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畅通协商渠道,建立协商平台,促进提办各方良性互动;探索推进提案办理协商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服务工作。继续加强与各参加单位和委员的联系,及时反馈提案办理情况,协调解决提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服好务。完善提案管理系统,提高提案工作效率,全面提升提案工作信息化水平。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为提案工作提供了大有可为的广阔平台。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发展提案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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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14年01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2014年1月16日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张雨东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请各位委员审议,请同志们提出意见。

      

      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责、建言献策,全年共提出提案1112件,其中全体会议期间提案890件,闭会期间提案222件,参与提出提案的委员649人。经审查,立案1094件,其中委员提案921件,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提案160件,界别、小组提案4件,专门委员会提案9件。对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审查立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与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及时召开交办会,交70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对闭会期间收到的提案,也及时审查和交办;对18件未立案提案,及时通知提案者,分别作出解释说明,并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或参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同志亲自督办提案;省政府将办理工作纳入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并对提案办理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许多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作为掌握社情民意、提高决策能力、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注重沟通协商,认真办理落实,取得了一定实效。截至2013年12月31日,提案已办复1090件,办复率达99.63%,所提意见和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17件,占29.08%;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拟解决的547件,占50.18%;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采纳落实的226件,占20.74%。

      (一)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541件,占立案总数的49.45%。内容涉及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天府新区和成渝经济区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等问题。对“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提案,农业厅决定从2014年全面推开确权登记颁证工作、5年内基本完成。对“加强对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与管理”的提案,科技厅出台了《四川省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首批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优选工作。对“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人行成都分行牵头联合省政府金融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发了《四川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工作方案(2013—2015)》,在全省实施了“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二)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59件,占5.40%。内容涉及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科学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制定散杂居民族地区扶持政策、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等内容。对“制定散杂居民族地区扶持政策”的提案,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对比研究,形成《关于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根据审议提出的6条建议组织12个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制定了具体办理意见。对“将宣汉县列为少数民族待遇县”的提案,省民委认真梳理近年同类提案,集中开展“拓展办理”,积极衔接有关部门达成共识,有力推进了宣汉、古蔺等7个县享受少数民族县待遇的相关工作。

      (三)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60件,占5.48%。提案者围绕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重视和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等问题,多角度提出建议。对“发挥民间资本引擎作用,推动四川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提案,文化厅积极运用激励机制、策划项目载体、加强金融对接、搭建服务平台等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对“尽快颁布《四川省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的提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对“加强我省民国基层档案的保护、整理和研究”的提案,省档案局积极深化对民国重点档案的系统开发利用,主动加强与台湾“中央研究院”的沟通交流,通过人员互访、项目合作等形式,深入推进我省民国基层档案研究工作。

      (四)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374件,占34.19%。提案者格外关注医疗保障、食品安全、就业及养老事业发展、城乡教育均衡、缓解交通拥堵等民生问题,积极提出提案,促进了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对“加快解决我省藏区民生问题”的提案,省民委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藏区调研,部分意见建议已经被省委、省政府采纳,部分意见建议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给予支持,正抓紧落实。对“关爱失独家庭”的提案,省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厅深入调研、认真测算,于2013年8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起将我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10元和135元提高到280元和350元。对“加快推进全省医保就医‘一卡通’建设”的提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沟通协作,2013年同步开展立项工作、完成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的前期准备工作,拟于2014年优选部分市(州)接入省级平台试运行,2015年全面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对“加大对高级知识分子关怀力度”的提案,省委组织部联合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健康体检、优先就诊、定期疗养、重大疾病情况报告4项制度,确定了首批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名单并享受特约医疗待遇。

      (五)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60件,占5.48%。提案者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完善城市绿色公共交通体系、PM2.5污染防治、遏制雾霾加重趋势、加强城市绿地建设等方面提出提案。对“划定紫坪铺水库库区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提案,环境保护厅积极组织有关专家、技术单位编制了《划定紫坪铺饮用水源保护区技术报告》,及时向省政府专题报告。对“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川西高原草原沙化治理和保护”的提案,林业厅牵头编制《四川省省级防沙治沙试点成果巩固规划》和《四川省防沙治沙规划》。对“建设美丽四川,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由省委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组成专题调研组,编制完成了《筑牢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四川——四川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调研课题主报告》,明确提出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对“加强我省城市公共绿地多样化功能建设”的提案,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出台的《四川省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办法》中把应急避险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规划的编制序列,对应急避险空间布局、设施配套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对“强化机动车污染监管,减缓雾霾加重趋势”的提案,环境保护厅牵头制发了《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加快淘汰“黄标车”等提出了明确目标和时限要求。

      

      一年来,常务委员会立足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创新协商形式,推进协商民主。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提出的“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新要求,通过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督办重点提案,积极探索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比如,督办“推进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重点提案时,在先后两次深入广安实地调研、充分掌握示范区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约请有关各方召开办前协调会、逐条研究提案建议办理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部分省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提案单位民盟四川省委、省发展改革委等10多个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广安市负责人参加会议,大家围绕如何落实提案给出的政策支持、项目扶持、城市建设、要素保障等建议,共同商讨加快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的办法举措。王宁副省长等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省直相关部门兑现承诺、梳理相关政策、对接落实。“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的成功召开,不仅促进了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也在协商题目的确定、协商形式的选择、协商机制的建立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提案质量。

      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扎实做好委员培训、提案征集、审查立案等基础工作。一是强化委员培训。针对换届后新委员对政协工作、提案知识不够熟悉的实际,在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前和2013年11月,分别组织了新任委员培训、委员轮训,就政协理论、提案知识、提案管理系统应用等进行专题辅导,使全体委员对政协提案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怎样撰写和提交提案、如何提高提案质量有了深刻的认识。二是抓好征集引导。为使提案既能与党政部门工作有效衔接,又能更加贴近民生、较好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提案委员会及早着手、扎实做好提案征集服务工作。通过书面函告征求意见、登报公告征集等方式,向党政部门征集提案选题、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筛选整理了177条参考题目供提案者全会前调查研究和撰写提案时参考;发出《致委员的一封信》并印发提案范文,明确提案撰写基本要求,引导和示范提案者多提案、提好案;召开“知情明政通报会”,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6个政府部门向省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通报年度工作重点、难点和希望委员建言献策的有关问题,畅通知情明政渠道,搭建提办双方交流互动平台,帮助提案者找准建言献策方向,提高提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三是严格审查立案。严格执行省政协《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等规定,坚持提案组初审、提案委员会会审和交接前联合再审“三审”制度,严把立案质量关口。四是重视集体提案。注重以高质量集体提案带动提案整体质量的提高,通过走访党派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加大党派提案征集力度,鼓励界别提出提案,支持专门委员会及时将调研视察成果、大会发言、专题协商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提案。

      (三)强化重点督办,推动办理落实。

      通过重点提案督办、走访督办等方式,切实加强督办工作,有效促进提案办理质量提高。一是突出典型示范。落实省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暂行办法》,坚持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制度,从审查立案的提案中遴选确定了12件重点提案,由省领导分别领衔督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和省政协专门委员会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实地调研、带案视察,召开督办座谈会、办理协商会等形式,共商办理措施,推动办理落实。二是坚持走访督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跟踪问效,提案委员会先后走访了省档案局、农业厅等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共商办理难题,征求办理工作意见,在沟通交流中促进办理落实。三是加强内外协作。密切与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的联系协作,通过共同交办提案、共同督办重点提案等方式,在联系协作中共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四是推动高层办理。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召开前夕,及时将省委、省政府工作中需要国家层面支持的问题,以及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中需要国家(部委)层面办理解决的提案,改写转化为《关于化解“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地方债务的建议》等42件驻川全国政协委员提案,通过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呼吁、推动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四)发挥提案优势,服务抗震救灾。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我们紧急行动,除动员广大政协委员积极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投身抗震救灾外,还在《四川政协报》和省政协门户网站发出《关于积极运用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服务抗震救灾的倡议》,号召省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服务抗震救灾大局。共收到39件提案,内容涉及灾民安置、卫生防疫、生态修复、次生灾害防范、重建规划制定等重大问题,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注重加强内外协作联动,努力形成提案工作合力。一是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协同作用。深入落实《关于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加强统筹协调,把提案工作作为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提出集体提案、督办重点提案等方面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重要作用。二是注重各方联动督办重点提案。在“推进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重点提案督办过程中,我们积极加强与民盟四川省委、广安市的协作,共同开展督办前期调研,共同谋划深化提案督办的路径,并主动赴京向全国政协和民盟中央汇报、争取联动合作,促成了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来川调研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情况,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也明确表示大力支持示范区建设。三是注重与新闻媒体联系协作。全体会议提案征集审查、重点提案督办、走访承办单位、提案工作重要会议等,都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参加,使他们能准确了解提案工作动态情况,及时报道提案者运用提案履职尽责的典型事例和提案办理工作阶段性成果,以舆论宣传促进多提好案、多办实案。

      (六)改进工作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推动提案工作开展,切实加强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针对提案者及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省政协办公厅投入人力、财力开发了网络版提案管理系统,并将其整合到了省政协整体信息化管理系统之中,为实现提案征集、提交、审查、交办、承办、督办、反馈、查询、统计、动态管理等工作全过程的网络信息化处理奠定了基础。

      各位委员,同志们!过去一年省政协提案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实在支持的结果,是省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和承办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如何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和专门委员会基础作用,进一步提高提案整体质量;如何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如何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协商的制度机制,使协商理念更好地贯穿于“提、立、办、督”全过程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重点研究,采取措施,努力改进。

      三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提案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在助推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发展大局、促进民生改善、推进协商民主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进一步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谋划协商议题、调研视察课题时充分考虑提案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动提案工作与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有机结合,更好发挥提案工作在政协履职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中的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和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提交提案,努力使提案工作更加契合中心任务、更加符合决策需要、更加体现人民心声。

      (二)进一步提升提案质量。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科学导向,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开展委员学习培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搭建好知情明政平台,帮助各参加单位和委员了解全省大局、找准履职方位;鼓励委员从自身比较熟悉、有专长的领域着手,关注民生,精心选题,深入调研,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提案;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专门委员会和界别要突出特色和优势,提出更多高质量的集体提案。

      (三)进一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按照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提案办理协商的要求,积极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强化协商理念,增强协商意识,努力将协商理念贯穿“提、立、办、督”全过程,切实提高提案办理实效;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畅通协商渠道,建立协商平台,促进提办各方良性互动;探索推进提案办理协商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服务工作。继续加强与各参加单位和委员的联系,及时反馈提案办理情况,协调解决提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服好务。完善提案管理系统,提高提案工作效率,全面提升提案工作信息化水平。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为提案工作提供了大有可为的广阔平台。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发展提案工作新局面,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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