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立法
全年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
全年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8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0个,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5项,对317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
公民旁听
全年共邀请49名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
坚持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全年共邀请49名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并召开旁听公民座谈会听取意见。
抗震救灾
累计为灾区募集现金5400余万元、物资1300余万元
确定芦山地震灾区参照汶川特大地震灾区再生育政策。
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累计为灾区群众募集现金5400余万元、物资价值1300余万元。
交往合作
与16个国家地方议会、政府、友好组织开展务实交往合作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四川与阿根廷、加拿大、德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美国等16个国家地方议会、政府、友好组织开展务实交往合作,争取国外公益机构为芦山地震灾区捐款捐物。
受理信访
受理群众来信来电3819件次,接待来访4807人次
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3819件次,接待来访4807人次,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处理了一批涉及征地拆迁、工伤医疗、劳动保障、合同纠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
突破
制定全国首部政务服务条例
制定全国首部政务服务条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明确规定政务服务的组织架构、职能定位、运行机制、服务模式。
制定财政监督条例,首次从法制层面提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监督。
制定公共图书馆条例,依法推进各级公共图书馆建设和发展,填补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立法的空白。
建议办理
777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并经主席团决定交由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31件议案均已审议完毕。代表提出的777件建议,承办单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大力推广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实现办理结果网上可查询。坚持重点建议督办制度,主任会议确定对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等12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
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阿坝州实行15年义务教育
修订地方志工作条例,鼓励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志编纂。
审查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支持甘孜州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审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支持阿坝州实行15年义务教育。
立法规划
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等10条地方性法规纳入规划
常委会编制2013-2017年五年立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再次对立法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进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结合起来。
加快酒类管理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法律援助条例、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等10件纳入规划的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
对涉及部门利益的条款从严把关,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监督
实现对省级部门财政资金的实时动态监督
批准了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和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支持将省本级压缩的一般性支出5亿元集中安排用于重点民生事项保障。
开展与财政部门预算信息联网查询,实现对省级部门财政资金的实时动态监督。
建立预算草案预审制度,对130个部门预算进行了合规性合理性预审,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
生态建设
探索建立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
听取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和长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运用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探索建立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听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完善防灾救灾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全社会防范意识和能力等意见。(两会报道组记者 侯青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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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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