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废钢“循环”起来 还缺个“焊点”

  • 2013年03月0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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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同为全国人大代表,管爱国与王劲坐在一起,就好像一条理想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一个收购废钢铁,一个炼钢。然而,“骨感”的现实,却让他们企业的“联姻”障碍重重,尽管同在内江。

      问题:国内废钢应用急转直下原因:增值税“灭”了企业积极性

      王劲是四川钢铁大户、川威集团的董事长。对于炼钢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历心中别有一番滋味:“有人问我‘钢铁梦’,说起都尴尬,社会眼中的钢企是能耗大户、污染大户。”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管爱国,用数据解读了上述感受:“2011年,钢铁产业总能耗占全国能源消费比例的15%,生产各工序三废排放约占全国总排放量的14%。”

      政府工作报告鲜明提出,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重点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管爱国从中找到了兴奋点:“与直接使用铁矿石相比,用废钢铁为原料,每吨钢可节约350千克标煤,同时减少86%的废气、76%的废水和72%的废渣排放,发达国家一半以上的炼钢原料来源于此。”

      有人收购和供应废钢铁,炼钢企业为何不“坐享其成”?王劲泼出一盆“冷水”:“使用铁矿石与使用废钢铁的成本相差无几,这事社会效益显著,经济效益甚微。”

      他继而又倒“苦水”:“废钢铁炼钢,或通过电炉加热熔化,或通过转炉与生铁一起熔炼,技术不存在问题。”但他说,废钢铁中的有害杂质对质量影响严重,加之许多收购企业只按大小分类,不按用途分类,使用过程相当麻烦。

      “没错,以前就发生过危险品在炼炉中爆炸的事情。”管爱国认为,这些都还是炼钢企业积极性不高的“皮毛”原因。

      “2009年,我们公司在全国总计收购废钢铁300多万吨,现在急转直下,只有100多万吨。”他道出其中缘由,自2011年1月开始,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全额征收增值税,废钢经营企业在收购环节几乎无法获取增值税进项发票,在销售环节则需开具销项发票。

      “也就是说,现在卖给钢铁企业的废钢价格,增加了17%的增值税,成本高出了约300-400元/吨,他们当然不乐意,我国废钢应用占粗钢总产量的比重仅为17%-20%。”

      对策:既要政策还要行业规范目标:上下游企业“联姻”发展

      调动炼钢企业积极性,增值税减免可行吗?不是没有先例。2011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废钢铁利用同样是循环经济。”管爱国说,2008年前国家对废钢铁回收利用免征增值税,2009年和2010年实行先征后返、分别返70%和50%增值税政策,“建议对废钢铁回收利用实行即征即退70%增值税政策。”

      管爱国找到王劲,两人一拍即合,联名提出尽快提高再生金属应用率的建议。唐历补充说:“我国建筑、装备、汽车等报废数量越来越多,到了解决废钢铁问题的时候了,而且还有助于解决全民关注的大气污染问题。”

      管爱国做过一项调查,是关于在大钢企使用废钢铁积极性不高时这些原料的流向,结果他得出一个惊人的答案:“地条钢厂”。“国家不仅要给政策,还要规范发展。”他就此建议设立废钢铁经营准入制度,从建设标准、设施设备、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经营管理及安全生产等方面设立准入门槛,避免因企业良莠不齐造成非法交易和二次污染。“以前炼钢企业与回收企业各行其道,其实可以融合发展。”王劲说,上下游企业提前做好预案,提高物流运输效率,炼钢企业还可指导分类,将优质废钢卖给铸造企业,以取得更高附加值。

      其实,王劲的企业距离管爱国在内江的企业很近,单趟运费一吨只有二三十元。他们迫切希望借助国家政策的支持“一拍即合”,目前已有多名代表在建议上联名。(记者 张守帅 李旭)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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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钢“循环”起来 还缺个“焊点”

  • 2013年03月0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同为全国人大代表,管爱国与王劲坐在一起,就好像一条理想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一个收购废钢铁,一个炼钢。然而,“骨感”的现实,却让他们企业的“联姻”障碍重重,尽管同在内江。

      问题:国内废钢应用急转直下原因:增值税“灭”了企业积极性

      王劲是四川钢铁大户、川威集团的董事长。对于炼钢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攀钢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历心中别有一番滋味:“有人问我‘钢铁梦’,说起都尴尬,社会眼中的钢企是能耗大户、污染大户。”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管爱国,用数据解读了上述感受:“2011年,钢铁产业总能耗占全国能源消费比例的15%,生产各工序三废排放约占全国总排放量的14%。”

      政府工作报告鲜明提出,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重点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能耗、物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管爱国从中找到了兴奋点:“与直接使用铁矿石相比,用废钢铁为原料,每吨钢可节约350千克标煤,同时减少86%的废气、76%的废水和72%的废渣排放,发达国家一半以上的炼钢原料来源于此。”

      有人收购和供应废钢铁,炼钢企业为何不“坐享其成”?王劲泼出一盆“冷水”:“使用铁矿石与使用废钢铁的成本相差无几,这事社会效益显著,经济效益甚微。”

      他继而又倒“苦水”:“废钢铁炼钢,或通过电炉加热熔化,或通过转炉与生铁一起熔炼,技术不存在问题。”但他说,废钢铁中的有害杂质对质量影响严重,加之许多收购企业只按大小分类,不按用途分类,使用过程相当麻烦。

      “没错,以前就发生过危险品在炼炉中爆炸的事情。”管爱国认为,这些都还是炼钢企业积极性不高的“皮毛”原因。

      “2009年,我们公司在全国总计收购废钢铁300多万吨,现在急转直下,只有100多万吨。”他道出其中缘由,自2011年1月开始,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全额征收增值税,废钢经营企业在收购环节几乎无法获取增值税进项发票,在销售环节则需开具销项发票。

      “也就是说,现在卖给钢铁企业的废钢价格,增加了17%的增值税,成本高出了约300-400元/吨,他们当然不乐意,我国废钢应用占粗钢总产量的比重仅为17%-20%。”

      对策:既要政策还要行业规范目标:上下游企业“联姻”发展

      调动炼钢企业积极性,增值税减免可行吗?不是没有先例。2011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废钢铁利用同样是循环经济。”管爱国说,2008年前国家对废钢铁回收利用免征增值税,2009年和2010年实行先征后返、分别返70%和50%增值税政策,“建议对废钢铁回收利用实行即征即退70%增值税政策。”

      管爱国找到王劲,两人一拍即合,联名提出尽快提高再生金属应用率的建议。唐历补充说:“我国建筑、装备、汽车等报废数量越来越多,到了解决废钢铁问题的时候了,而且还有助于解决全民关注的大气污染问题。”

      管爱国做过一项调查,是关于在大钢企使用废钢铁积极性不高时这些原料的流向,结果他得出一个惊人的答案:“地条钢厂”。“国家不仅要给政策,还要规范发展。”他就此建议设立废钢铁经营准入制度,从建设标准、设施设备、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经营管理及安全生产等方面设立准入门槛,避免因企业良莠不齐造成非法交易和二次污染。“以前炼钢企业与回收企业各行其道,其实可以融合发展。”王劲说,上下游企业提前做好预案,提高物流运输效率,炼钢企业还可指导分类,将优质废钢卖给铸造企业,以取得更高附加值。

      其实,王劲的企业距离管爱国在内江的企业很近,单趟运费一吨只有二三十元。他们迫切希望借助国家政策的支持“一拍即合”,目前已有多名代表在建议上联名。(记者 张守帅 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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