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解困工程工作目标

  • 2013年01月30日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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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村扶贫解困。在604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作;扶持126.49万农村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连片扶贫开发。在秦巴、乌蒙片区的41个县实施连片扶贫攻坚计划。

  3.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镇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不低于200元,住院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不低于1300元;农村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不低于160元,住院救助人次平均水平不低于1100元;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

  4.慈善爱心超市示范化建设。建设以县为单位的慈善爱心示范超市服务网络18个。

  5.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36万人次;新建15个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新建300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6.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320元或1620元扶助金。

  7.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

  8.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帮助6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5万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

  9.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为5000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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