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教育乱收费案件曝光
2月22日,省教育厅在官方网站上,对资阳市安岳县城区五所小学违规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等5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对照检查,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乱收费典型案件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再次敲响警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督查,要按照“领导包片,工作人员包校”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学校的收费管理和监督工作落实到位,具体到人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对教育收费投诉的接待和调查核实工作,力争把群众的反映投诉解决在基层,对调查中敷衍、走过场、不认真的行为导致调查结果不实的,要追究调查人员的责任。
省教育厅将建立受理信访和查处案件通报制度,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通报结果。对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辖区内教育乱收费问题,导致信访及乱收费案件多发的市州,省教育厅将继续采取约谈的方式,约请教育局主要领导到教育厅说明情况,定出治理规划和措施。
【典型案件】
1、资阳市安岳县城区五所小学违规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
问题:2011年春季,安岳县城五所小学违规允许某出版发行公司入校推销教辅资料,部分教师违规协助征订、代收费。
处理:责成安岳县清退违规收取的教辅资料费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分别给予安岳县教育局局长游某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安岳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教育督导室主任唐某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安岳县城镇职业中学教科室主任陈某(片区负责人)及五所小学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2、乐山市夹江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违规组织有偿补课。
问题:2010年2月,夹江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片面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向夹江县教育局申请在夹江一小、夹江二小、夹江二中、夹江县实验中学和夹江县机关幼儿园设立培训辅导站,开设阅读与写作、趣味数学、数学思维等兴趣班培训,每周六由本校语文、数学教师在本班教室给本班学生授课,培训内容与课堂内容相近,属变相的违规有偿补课。
处理:责令夹江县立即停止违规有偿补课行为,将所收费用除发放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已付出劳动的劳务费外的750104元全部清退给学生,结余的59351.66元收缴财政;分别给予夹江县教育局局长权某、夹江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万某某和夹江一小校长薛某某行政警告处分。
3、南充市嘉陵区第二初级中学虚报和套取住校生补助。
问题:2010年秋季,嘉陵二中在没有学生住校的情况下,向区教育局虚报和套取224名住校生生活困难补助,并将补助资金按学生人数平均分配给各班。各班只将部分补助金发放给家庭困难学生,多数用于班级其他开支,违反补助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政策规定。
处理:责成嘉陵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分别给予校长刘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分管副校长尹某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会计何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对嘉陵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王某某诫勉谈话。
4、内江市城区部分学校、教师违规有偿补课。
问题:2010年至2011年寒假和暑假期间,内江六中初三英语教学组组长吴某某私自在校外租房,组织内江一中、二中、六中共80余名学生集体补课,共收违规补课费约4.8万元;东兴区“圆梦高考辅导中心”未经审批,违规聘请市区部分中学30余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处理:督促学校清退违规补课收费,依法取缔“圆梦高考辅导中心”;分别对内江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申某某、东兴区教育局局长张某某诫勉谈话,给予东兴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罗某某、内江六中校长郑某某、内江六中英语教师吴某某行政警告处分。
5、眉山市仁寿县东方红小学违规使用学生服务费。
问题:2011年,眉山市仁寿县东方红小学变相强迫学生在校就餐,该校教师除违规在学生食堂免费就餐外,还每人每月从学生缴纳的伙食费中领取补贴400元,严重败坏师德、侵害学生利益。
处理:责成学校立即停止违规行为,给予该校校长辜某某行政记过处分。督促县教育局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记者 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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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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