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深入开展灾后重建资金专项检查
5月30日,市财政局分别向各县市区、园区、市级相关部门和本局相关科室发出《关于开展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开展为期40天的专项检查,确保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如期完成和财政资金安全。专项检查以自查和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一是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自查,重点核查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制度是否严格、资金监管是否到位、管理责任是否明确、资金安排是否合规等问题,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坚决纠正。二是财政部门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举一反三。三是在财政局内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是落实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拨付、资金使用、会计核算、项目资金监管、完工项目移交情况、各级检查提出的问题处理和
整改要求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的自查面为100%,重点检查面要达到50%以上,检查于6月底结束,7月底前完成整改落实。
6月8日,市财政局印发《市本级灾后重建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向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发出了重点检查通知书,6月10日开始进场实施为期20天的重建资金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同时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了灾后重建资金专项检查政策、检查业务专题培训会,对市财政局重点检查组人员和相关科室检查组人员进行了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专项检查程序、检查方法、技巧,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管的重点等内容的培训。
到目前为止,自查工作已基本结束,重点检查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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蓁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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