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今明两年重点查办七类工程建设领域渎职案
七类渎职犯罪案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出让、矿产开发、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案件;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违反决策程序,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案件;项目层层转包,施工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非法审批出让土地、矿业权,违规征地拆迁,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土地用途,违规调整容积率,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案件;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案件;在项目审批、环评审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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