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即将全面推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 2013年06月27日 00时00分
  • 来源: 泸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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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26)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在南苑宾馆召开以民生为主题的2013年第一期集中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主要涉及教育、医疗救助、环境卫生、文化等广大市民关心的民生问题。

      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郑荣华就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作相关新闻发布。

      据介绍,我市从2004年起,开始在部分区县试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并于2005年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市各区县推行。从2007年起,市政府将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列入对各区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救助标准和救助资金支出均实现了逐年递增,全市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患病门诊负担重、住院费用高的突出问题得以极大缓解。据统计,2007年至今,全市已累计救助62.9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5216万元。2012年,按照省上统一要求,泸州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全面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参合参保,资助人数达到20.4万人,资助金额共计1073万元。

      经过9年来的努力,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资助参合参保范围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扩大到了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实现了医前、医中、医后救助的有效结合,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开通,进一步方便了困难群众,提高了救助的及时性。

      2012年,根据省上要求,我市确定将龙马潭区和泸县作为首批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工作县区,并指导区县根据本地实际,以区县政府名义出台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方案,对城乡低保、五保家庭中的癌症、尿毒症患者实行大额度资金救助,救助封顶线最高可达到10万元/年。据统计,2012年龙马潭区和泸县累计救助170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03万元。2013年1-6月,已累计救助42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04万元。

      我市自2012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挽救生命、再造健康”全力救治患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行动。经过两次摸底排查,全市共有先心病患儿171人,其中患四类病种(即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肺动脉瓣狭窄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123人,其他病种48人,有157名患儿属城乡低保等贫困家庭。按照《泸州市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4年)》规定,我们分期分步实施,即2012年救治30%,2013年救治40%,2014年救治30%。2012年全市共救治患儿64名,2013年1-6月已救治患儿42名,此项工作为泸州市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带来福音,重塑了生活信心和希望。

      按照市委“六个突破,四年翻番”工作要求,2013年,城乡医疗救助列入了民生事业突破考核指标,即全年城乡门诊人次均救助要分别达到200元和160元,城乡住院人次均救助要分别达到1300元和1100元。截至6月底,全市城乡门诊人次均救助分别为299元和221元,城乡住院人次均救助标准分别达到1844元和1070元,前三项指标已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我市将在认真总结龙马潭区和泸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其余5个区县全面推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预计各区县将于8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

      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困难患病群体普遍受益,切实减轻了城乡困难群体的医疗负担。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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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即将全面推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 2013年06月27日 00时00分
  • 来源: 泸州市府
  •   昨(26)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在南苑宾馆召开以民生为主题的2013年第一期集中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主要涉及教育、医疗救助、环境卫生、文化等广大市民关心的民生问题。

      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郑荣华就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作相关新闻发布。

      据介绍,我市从2004年起,开始在部分区县试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并于2005年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市各区县推行。从2007年起,市政府将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列入对各区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救助标准和救助资金支出均实现了逐年递增,全市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患病门诊负担重、住院费用高的突出问题得以极大缓解。据统计,2007年至今,全市已累计救助62.9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5216万元。2012年,按照省上统一要求,泸州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全面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参合参保,资助人数达到20.4万人,资助金额共计1073万元。

      经过9年来的努力,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资助参合参保范围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扩大到了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实现了医前、医中、医后救助的有效结合,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开通,进一步方便了困难群众,提高了救助的及时性。

      2012年,根据省上要求,我市确定将龙马潭区和泸县作为首批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工作县区,并指导区县根据本地实际,以区县政府名义出台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方案,对城乡低保、五保家庭中的癌症、尿毒症患者实行大额度资金救助,救助封顶线最高可达到10万元/年。据统计,2012年龙马潭区和泸县累计救助170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03万元。2013年1-6月,已累计救助422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04万元。

      我市自2012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挽救生命、再造健康”全力救治患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行动。经过两次摸底排查,全市共有先心病患儿171人,其中患四类病种(即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肺动脉瓣狭窄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123人,其他病种48人,有157名患儿属城乡低保等贫困家庭。按照《泸州市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4年)》规定,我们分期分步实施,即2012年救治30%,2013年救治40%,2014年救治30%。2012年全市共救治患儿64名,2013年1-6月已救治患儿42名,此项工作为泸州市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带来福音,重塑了生活信心和希望。

      按照市委“六个突破,四年翻番”工作要求,2013年,城乡医疗救助列入了民生事业突破考核指标,即全年城乡门诊人次均救助要分别达到200元和160元,城乡住院人次均救助要分别达到1300元和1100元。截至6月底,全市城乡门诊人次均救助分别为299元和221元,城乡住院人次均救助标准分别达到1844元和1070元,前三项指标已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同时,我市将在认真总结龙马潭区和泸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其余5个区县全面推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预计各区县将于8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

      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困难患病群体普遍受益,切实减轻了城乡困难群体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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