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解读

  • 2020年07月01日 15时52分
  • 来源: 生态环境厅
  • 【字体: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生态环境部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加青海省先期启动并随即在全国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四川省作为国家确定的编制工作先导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率先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创新实践,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形成了四川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21个市(州)初步成果,并于2019年10月率先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审核验收,引领示范作用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四川“三线一单”工作率先启动、率先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验收,始终坚持在编制工作中和成果应用实施中做好引领示范。通过“三线一单”划框子、定规则,既为资源环境保护设红线、立禁区,又为经济发展划跑道、建通道,有效破解当前四川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国家工作部署,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并监督实施,省政府印发《通知》,明确提出将全省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重点管控单元应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同时,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具体要求,系统集成到数据应用系统,实现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通知》还明确五个方面工作任务。

    一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相关政策制定调整中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参考依据。各类开发建设应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三是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已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市(州),优化简化环评管理,市(州)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条件成熟的园区可以试点推进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

    四是加快市(州)落地应用。各市(州)政府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做好应用实施工作。

    五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原则上每五年调整更新一次,也可结合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等重大变化,会同自然资源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更新。

    责任编辑: 贺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解读

  • 2020年07月01日 15时52分
  • 来源: 生态环境厅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生态环境部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加青海省先期启动并随即在全国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四川省作为国家确定的编制工作先导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率先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创新实践,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形成了四川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21个市(州)初步成果,并于2019年10月率先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审核验收,引领示范作用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四川“三线一单”工作率先启动、率先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验收,始终坚持在编制工作中和成果应用实施中做好引领示范。通过“三线一单”划框子、定规则,既为资源环境保护设红线、立禁区,又为经济发展划跑道、建通道,有效破解当前四川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国家工作部署,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并监督实施,省政府印发《通知》,明确提出将全省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重点管控单元应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同时,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具体要求,系统集成到数据应用系统,实现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通知》还明确五个方面工作任务。

    一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相关政策制定调整中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参考依据。各类开发建设应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三是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已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市(州),优化简化环评管理,市(州)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条件成熟的园区可以试点推进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

    四是加快市(州)落地应用。各市(州)政府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做好应用实施工作。

    五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原则上每五年调整更新一次,也可结合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等重大变化,会同自然资源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更新。

    责任编辑: 贺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