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为功 把全面依法治省引向深入
8月31日,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在成都召开,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上,省委政法委、环保厅、宜宾市、广元市、新津县、道孚县各卡乡负责同志,分别围绕各自工作特点作交流发言。他们在工作中贯穿法治思维,重视制度设计,狠抓“关键少数”,严肃考核问责问效,强化源头治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特摘登大会交流发言,以飨读者。
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省委政法委
运用法治思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紧紧牵住依法办事这个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牛鼻子”,坚持把法治作为定纷止争、维护稳定的“压舱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政法维稳综治战线按照党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高举法治大旗维护政治安全。以法治筑牢藏区稳定根基,全面推进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探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准确运用《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武器,依法成功实施一批专项行动。
运用法治思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紧紧牵住依法办事这个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牛鼻子”,坚持把法治作为定纷止争、维护稳定的“压舱石”。对各类利益诉求群体,既注重维稳和维权、解困相结合,积极探求在法律政策框架内解决问题,又坚持依法处置违法行为。高举《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法规钢鞭,对1200余件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和活动不予实施或暂缓实施;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近年来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6.9%。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对非法引发事端、扩大事态的严肃依法追责,突出违法必究的鲜明导向。
依靠法治力量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针对各类突出犯罪,深入开展依法严打整治行动,形成强大震慑,近年来人民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90%以上。坚持突出问题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两手并重,坚持法治引领、科技支撑,着力围绕“一标三实”、网格化、“雪亮工程”、综治中心建设,健全完善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有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把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系统部署推动145项改革举措。着力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六难三案”、久押不决等突出问题。强化脱贫攻坚法治保障,为贫困村选派法律顾问5334名;2015年以来依法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35件417人。积极助推绿色发展,制定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的意见,近年来依法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156件。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努力为治蜀兴川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发挥法治引领作用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省环保厅
以干部履职为核心,以环保立法为引领,基本建立起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生态文明制度框架,用环保执法、环保司法、环保督察增强群众获得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环保厅坚持把环保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支撑。
我们以干部履职为核心,以环保立法为引领,基本建立起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生态文明制度框架。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这个牛鼻子,用好考核“指挥棒”,以干部选拔任用环境保护《暂行规定》明确用人导向,以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强化追责问责。构建环保法规制度体系,出台《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等2个政府规章,围绕成都平原、川南、攀西等主体功能区出台14部地方性法规。完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环境污染防治改革等14个生态环境改革方案,通过落实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土地污染《清单制度》、河长制等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我们以厉行法治提高法律权威和公信力,用环保执法、环保司法、环保督察增强群众获得感。建立重大项目环评集体审议制度,规范环保处罚立案、取证等5个程序,2013年以来,全省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3194件,处罚金额6.24亿元,行政拘留458起、移送司法72起。建立健全环保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落实污染环境罪“两法衔接”。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坚持依纪依法、多措并举,追责问责542人,纪律处分370人,依法查处企业703家。
我们坚持环境保护“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探索县乡村三级联动生态环保基层治理机制,推行污水排放、固废处理等群防群治工作,推动建成环保模范城市24个,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县53个。将环保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环保“法律七进”,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绿色行动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严格兑现环保考核评价、绿色用人导向、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加强环保立法,推动修订《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推进绿色执法、绿色司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用法治引领和规范美丽四川建设。
牢牢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推动依法治市
中共宜宾市委
紧紧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个关键,突出带头示范、带领推进两个着力点,通过规范的制度、严格的考核推动依法治省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
近年来,宜宾市紧紧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这个关键,突出带头示范、带领推进两个着力点,通过规范的制度、严格的考核推动依法治省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
落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责任。牢牢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中的关键,市委书记与10个县(区)、109个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签订依法治市目标责任清单,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推动一级落实的依法治市“一把手”推进体系。将单靠一个职能部门无法解决的生效判决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难题拿到市委层面统筹破解。落实“一岗双责”,市委出台市级四大班子领导“一岗双责”《分工一览表》、依法治市“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夯实“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基础。制定实施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市委常委会《学法制度》。制定党政“一把手”依法行权绩效《评估办法》。完善“一把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制度,市委先后对4名法治工作履职不力的县级干部诫勉谈话。
增强“关键少数”法治实践能力。制定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实施和高端成长型产业推进工作方案,实行“一个产业、一批干部、一个法律顾问团”。用法治推动大学城、科创城“双城”建设,依法依规招引重大项目。开展维稳重点工作大督查。构建法治扶贫工作制度,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依法履职尽责、狠抓脱贫攻坚的做法,经国务院扶贫办专报推广。
狠抓“关键少数”法治监督考核。制定法治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对法治工作综合考评不达标的,坚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纳入后备干部法治“体检”和干部动议“五必审”机制,近年来提拔重用法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县级干部200余人。完善“一把手”法治责任倒查制度,1名县级主要领导被严肃约谈,15名干部被严格问责。
下一步,我市将始终保持强力推进依法治市的政治定力和坚强决心,坚定不移把依法治市引向深入。始终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扎实推进法治扶贫持续助力全面小康
中共广元市委
抓住干部履职、流程管控、政策实施三个关键节点,不断加快法治扶贫标准化建设。逐一明确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副书记法治扶贫工作标准、责任标准。
近年来,广元市把法治建设作为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法治扶贫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意见》,抓住干部履职、流程管控、政策实施三个关键节点,不断加快法治扶贫标准化建设。市委将法治扶贫作为“书记工程”,逐一明确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副书记法治扶贫工作标准、责任标准,并推动其严格按照标准履职尽责。市委出台脱贫攻坚精细化管理《规程》等23项标准化制度,打造22个法治扶贫标准示范点,完善脱贫对象退出机制和返贫预警阻断机制。市县梳理法治扶贫政策清单,乡镇、帮扶干部和村组列出政策落实清单,各级指挥部形成政策兑现督查清单,推动7类22条与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扶贫政策实施到位、及时兑现。
我们不折不扣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打好雷霆护航、拍蝇灭鼠、精准审判等“组合拳”。集中开展“三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以严打黄赌毒、黑恶势力犯罪等维护贫困地区治安秩序,以严打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侵财犯罪等保护贫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严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护航贫困地区绿色发展。以“拍蝇灭鼠”破解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难题,重点查办扶贫项目资金贪污贿赂犯罪和扶贫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建立涉贫案件“大数据库”、速裁机制,在贫困村中先行先试“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以“五个百分百”破解贫困群众司法救济难题,全市接受法律援助的贫困群众达1.62万人次。
我们牢固树立脱贫攻坚“年年都是攻坚战”的意识,建立贫困地区基层治理规范化长效机制,探索发挥脱贫群众主体作用、共建共享法治扶贫工作制度,力争把退出的贫困村建成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贫困地区“春雨滴灌”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实施贫困地区“法治星火”培养计划,加强贫困村“五个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精神,压实工作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法治扶贫,不断巩固脱贫成效。
推进“放管服”改革消除群众法治“痛点”
中共新津县委
以开展全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为契机,坚定不移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简”字当头,当好行政审批权的“剪刀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津县委以开展全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为契机,坚定不移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传统管理体制“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问题。
针对“审批事项分散、公章四面围城、办证万里长征”等问题,大力削减审批事项、精简审批前置条件、优化审批流程,推动简政放权纵深突破。坚持“简”字当头,严格按照全省行政权力目录,当好行政审批权的“剪刀手”,精简审批前置事项240余项,全县审批事项规范到182项。成立全省第一家县级行政审批局,将22个县级部门承担的173项审批事项划转行政审批局办理,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开展工业项目“先建后验”改革,办理时间缩减6个月。
“办证跑断腿”是群众反映最突出的痛点难点问题之一。我们大力推动一线服务水平提升,开展村(社区)证明事项全覆盖清理规范工作,依法“砍掉了”95%的不合法、不合理证明材料,把证明事项从313项“瘦身”到15项。突出重心下移、事权下放、服务下沉和便民利民,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社保医保办理等88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下沉到镇乡(街道)一级,将婚迁入籍、低保申请等28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下沉到村(社区)一级。设立民生和企业诉求服务中心,建立健全限时办结、回访、超期督办、跟踪问效机制,被群众称为“24小时不下线的政府”。
针对建设领域、市场监管领域等存在的“龙多不治水”问题,我们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联合踏勘清单,有效杜绝了“权责不清、推诿扯皮、各自为政”现象和现场踏勘“散、乱、多”问题。整合安监、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开展建设项目现场联合巡查、在线监控、专项督查。开展试点镇乡联合执法体系改革,将县级职能部门的204项简易执法权“连人带权”下沉到镇乡,把城管、环保、市场监管等7顶大盖帽变成了1顶大盖帽。
下一步,新津县委将持续推进全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积极开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大力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探索“零跑路”改革试点,继续深化工业项目“先建后验”,为推动法治四川建设作出新贡献。
扎实开展“四进七有”全面树立法治权威
中共道孚县各卡乡委员会
始终坚持把藏传佛教寺庙依法治理作为依法治乡的“牛鼻子”来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四进七有”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道孚县各卡乡认真贯彻落实“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深入开展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全面树立法治权威,有力维护了和谐稳定。
我们始终坚持把藏传佛教寺庙依法治理作为依法治乡的“牛鼻子”来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四进七有”工作。一是推进“法治宣讲进寺庙”。针对甲拔寺僧尼关注的法律问题,组建法治巡回宣讲团、联合小分队开展座谈式、互动式宣讲。二是推进“普法读物进寺庙”。着力于藏汉双语尤其是“地脚话”普法这个基础,配发藏汉双语挂历挂图、开发法治文化生活用品10余种、660个(幅),组织编写针对性强的“以案说法”普法读物。三是推进“法宣阵地进寺庙”。加强甲拔寺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的规划建设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四是推进“法律服务进寺庙”。加快建设寺庙法律服务点,指派优秀党员律师担任藏区寺庙法律顾问。
我们始终突出法治建设重点对象,一手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一手抓人民群众“大多数”。对乡、村干部约法三章,对各级干部分门别类地作出扼要简明的禁止性规定,对2名违规越界者作出严厉惩处。组织群众建立法治文艺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急难事件服务、农牧技能培训、环境卫生清洁“五支队伍”开展法治宣讲。近三年来,全乡无一例上访事件发生。针对适龄学生辍学挖虫草贴补家用等特有现象,在开学第一课向家长、学生开展《义务教育法》专题教育。目前,全乡适龄儿童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连续四年无一例学生违法事件发生。
我们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更加注重厉行法治,打好“组合拳”,使法律真正成为推动藏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定海神针。在加强“法律七进”的同时,强化对乱砍滥伐、乱搭滥建、偷牛盗马等人员进行法治训诫。严格实施打击、拆除、处罚、规范等“九个一批”整治行动,依法强力惩治恶意阻工、非法索赔的2名违法人员。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学生、群众、干部、僧尼等的法治需求,建立分类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持续强化厉行法治,用雷霆手段重拳整治社会乱象,用依法治理统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记者 钟振宇 整理)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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