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解读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省政府出台《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并公布《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为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建立国土空间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全省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控单元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将全省行政区域划分为三类环境管控单元
根据《方案》全省层面确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的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将全省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中,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
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领域污染治理。
五大经济区实行差别化的总体管控要求
《方案》明确,在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五大经济区的区域特征、发展定位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各区域差别化的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成都平原经济区
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
加快地区生产总值(GDP)贡献小、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如建材、家具等产业)替代升级,结构优化。
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提出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
岷江、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优化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严控环境风险,保障人居安全。
川南经济区
优化沿江、临城产业布局,明确岸线1公里范围内现有化工等高环境风险企业的管控要求。
促进轻工、化工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发展产业提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环境准入要求,对白酒产业和页岩气开发提出高水平的环境管控要求。
岷江、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针对内江、自贡等缺水区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项目提出最严格的水资源准入要求。
川东北经济区
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流域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
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攀西经济区
提高金沙江干热河谷和安宁河谷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水平。
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
合理控制钢铁产能,提高钢铁等产业深度污染治理水平。
川西北生态示范区
限制工业开发等明显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严控“小水电”开发,合理控制水电、旅游、采矿、交通等建设活动,引导发展生态经济。
保障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治理。
到2035年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四川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总体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
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持续降低,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
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美丽四川目标基本实现。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