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四川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近日,省政府同意建立四川省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研究部署具体分工方案,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抓好责任落实,协调解决涉及我省的自然灾害防治8项重点工程项目论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
联席会议由27个部门(单位)组成,其中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为牵头部门(单位);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根据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应急厅,将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记者 任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