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高铁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二
一、开展乱建乱搭整治。按照铁路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高铁用地红线内、红线两侧可视范围(城镇100米、农村500米)的违法违规或影响高铁安全的彩钢瓦(棚)、广告牌、塑料薄膜等进行整治。
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高铁沿线安全管控。规范设置高铁沿线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界碑标桩。
三、由省委政法委、公安厅牵头,成都铁路监管局、成都铁路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高铁沿线治安管理。严密高铁沿线治安防控防范措施,加强防控防范设施建设。
四、生态环境厅、成都铁路监管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抓好高铁沿线环境污染防治。有效减轻高铁噪音污染,按规定设置隔音设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持续深化高铁沿线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高铁沿线环境安全宣传教育。(严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