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为综合保税区定下“双高”目标,将通过完成21项主要任务来实现。这是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获取的消息。
《实施意见》通过目标制定、任务部署和其他有关要求,提出了综合保税区“双高”发展的具体操作。明确主要任务共计21项,包括拓展两个市场、提前适用政策、释放企业产能、促进内销便利、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促进研发创新、建设创新高地、优化信用管理、支持医疗设备研发、简化进出区管理、便利货物流转、试行汽车保税存储、促进文物回流、开展检测维修、支持再制造业、创新监管模式、发展租赁业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服务外包、探索保税期货交割、推广创新制度。
其中,促进内销便利明确提到,将在综合保税区内生产制造的手机、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品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剔除,便利企业内销。同时,探索区内生产的惠民药品内销简化手续。
《实施意见》提出,要创新综合保税区与汽车整车进口指定口岸合作机制,允许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进口汽车保税存储、展示等业务,发展以整车及零配件进口为核心的汽车产业链,探索打造进口汽车及零配件贸易基地。 (记者 李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