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的通知》解读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办法透露,省人民政府将按规定设立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由省人民政府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及奖金。
奖项如何评选?谁可以得奖?怎样参选?有哪些“红利”……办法对上述问题均进行了详细解答。
根据规定,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激励的对象是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好的企事业单位。该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创新创业奖。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20项,创新创业奖不超过30项,由省人民政府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及奖金。
办法明确规定,激励资金70%以上用于激励职务发明人和为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获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同时办法对申报条件提出要求,必须满足“专利权状态稳定、专利创造水平高、专利实施效益好、专利保护能力强”。 (记者 李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