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解读五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一、项目概况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已于2018年6月29日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
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共83件,分为两类:一是制定类项目33件,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16件、省政府规章项目17件。二是调研论证类项目50件,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36件、省政府规章项目14件。
二、立法计划的主要特点
今年的立法计划有两个特点:一是充分体现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实际需要,将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节约能源、地方金融、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等方面的项目列入了立法计划。二是突出修改废止项目、严格控制新制定项目,年内完成的33件项目中,修改废止项目28件,新制定项目5件。
三、立法重点
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拟制定《四川省地方金融条例》。
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拟制定《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调研论证《四川省大数据发展促进办法》等法规规章。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拟制定《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调研论证《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修订)》《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正)》等法规规章。
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拟修改《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调研论证《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四川省基本农田永久保护条例》《四川省〈农田水利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
保障公共安全,拟制定《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调研论证《四川省禁毒条例(修订)》《四川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修订)》等法规规章。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拟修改《四川省罚款和没收财物行政处罚管理办法》,调研论证《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等法规规章。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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