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模式有关事宜的通知》解读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模式有关事宜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模式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采用打捆招商的方式支持贫困地区高速公路建设。
根据《通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可采用社会投资(BOT)、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BOT+政府补助”或“BOT+政府股权合作”)、政府投资(政府还贷)等三种投资模式组织实施。市(州)政府应根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资模式,报省政府审定。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首先采用BOT方式,需政府给予资金补助或入股分担风险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采用“BOT+政府补助”或“BOT+政府股权合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投资人。
鼓励采用打捆招商方式支持贫困地区高速公路建设。“打捆招商,把效益相对较好和相对较差的项目打包,可增强高速公路项目对投资人的吸引力。”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有益于促进脱贫攻坚大通道早日突破瓶颈、落地建设。
没有产生投资人的高速公路项目,可由市(州)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报省政府同意后,按政府还贷模式实施。(记者 王眉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