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六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10月19日,川报观察从四川省政府获悉,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出租车改革的5大任务,明确新增出租车将取消“顶子费”、“份子钱”动态调整,鼓励传统出租车向网约车转型。
今后“出租汽车”将包含两个群体:传统出租车(即“巡游车”),以及“网约车”。
《方案》明确了出租汽车的定位:公共交通的补充。这也意味着,出租汽车提供的是个性化服务,包括价格、服务等将逐步实行市场调节。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张图来读懂此次改革方案:
下面,我们就6个大家关心的焦点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焦点一:“顶子费”
新增出租车经营权全部无偿使用
经营权使用费俗称“顶子费”。据了解,此前各市州收取的“顶子费”不等,成都市最贵,一年一万元左右,而攀枝花市从未收取。
《方案》明确,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再实行无期限制。同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对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依法变更经营主体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对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焦点二:“份子钱”
协商确定标准动态调整
所谓“份子钱”,即是出租汽车承包费,包括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等,由驾驶员向出租车公司缴纳。
根据《方案》,将健全利益分配机制。督促指导出租汽车经营者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
同时,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鼓励出租汽车企业通过互联网技术改革利益分配方式。
焦点三:收费定价
首次提出“政府指导价”
《方案》指出,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具体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和当地实际确定。此前,出租车行业基本是政府定价。
定价将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焦点四:融合
巡游车企业可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方案》指出,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约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方便公众乘车。
鼓励个体经营者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组织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
焦点五:规范网约车
制定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规范
对于规范发展网约车,《方案》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网约车价格、经营行为、网约车报废、服务备案等都将有相应的规范。
其中,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公安厅、省国税局、省网信办、人行成都分行等部门要制定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规范。商务厅要牵头制定四川网约车报废具体规定。
焦点六:服务质量
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
对于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将通过信息化数据进行监管。《方案》要求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记者 王眉灵 熊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