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保税展示体验店开进市中心
记者获悉,跨境电商的监管方式也将得到优化,市民将能够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跨境电商服务。具体说来,以航空直邮和海运快件等方式入境的“个人合理自用”物品,经检验检疫机构对物品实施“个人合理自用”数量核准后,将免于检验放行。
以往跨境海淘“看图购物”,未来海淘将不再凭感觉。四川将大力推进跨境电商先行先试,在节点城市的中心区域,推动建设线下保税展示体验店等新型商务模式,市民完全可以先体验再购买。四川还将依托保税区的优势,推动建设保税体验店,创新保税展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
同时,四川还将积极争取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等政策支持,推进一批改革措施在成都、绵阳等地先行先试,为全省跨境电子商务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培育本土跨境电商领军企业
商务部预测,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额将达6.5万亿元,培养本土知名跨境电商是四川积极发展跨境电商的重要措施。四川将向优质跨境电商企业抛出橄榄枝,引进和培育跨境电商领军企业。
支持名优“四川制造”产品开拓海外市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四川品牌”。四川将引导有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境外公共服务平台、海外公共仓和服务网点,探索建立境外支撑服务体系和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
落实出口税收政策将增强跨境电商企业竞争力。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将及时纳入出口退税一类企业管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及时享受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政策。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便利退税管理模式,逐步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记者 李臣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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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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