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解读
我国将在明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日前,省政府发出通知,对我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相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我省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记者 董世梅 李欣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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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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