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四川实施意见来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服务业的兴旺发达是现代经济的显著特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衡量经济发展现代化、国际化、高端化的重要标志。
近日,四川出台《关于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促进服务业供需更好适配,推进服务业强省建设。
我省未来
如何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带你一起来了解!
定目标
剑指4.2万亿元
《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4.2万亿元、年均增长6.5%;规模以上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总量超过4.5万家;入围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15家、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5家;培育提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园区)120个。
绘方向
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产业新体系
《意见》提出,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实现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新兴服务业引领性和驱动力大幅增强。
首先,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上,《意见》针对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信息三方面提出相应举措。
例如,力争全国性金融机构来川设立研发运营、资产管理、清算结算等专营机构5家以上。争取企业在川设立基地货运航空公司,成都航空枢纽实现旅客吞吐量1亿人次、货邮吞吐量100万吨。完善“四向”国际班列体系,实现中欧班列、南向班列稳定增长,推进成都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推进10个四川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形成人工智能创新型产业集群等。
在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多样化升级上,《意见》则围绕商业贸易、文体旅游、医疗康养三方面提出相应举措──
在商业贸易方面,建设100个世界级地标商圈、都市级核心商圈、区域级特色商圈。支持首店经济发展,引入全球、中国(内地)、西南首店5000家。争创全国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8个,打造省级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20个。探索建立“金熊猫”全球川菜餐厅分类认证评价体系,培育境内外川菜品牌餐厅300家以上。
在文体旅游方面,力争国家5A级旅游景区达到18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达到6家、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达到8家、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4个以上。
在医疗康养方面,力争10家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水平。支持300家基层医疗机构建成医养服务中心,每个市(州)建成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1家以上。加强“一老一小”中医药健康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实现75%、85%。
此外,对于人力资源服务、大数据服务、生态环保服务、专业服务,《意见》也提出将强化新兴服务业引领驱动。其中,力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收入突破3000亿元,中高端业态占比超过30%,年促进就业流动超过3000万人次、猎头招聘人才超过10万人。创建川南、绵阳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德阳重大装备制造、乐山文化旅游国家级人才市场。
强激励
实施服务业发展效能提升“三大行动”
《意见》提出,将开展服务业融合创新、提能增效、“新交子”领跑三大行动,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四川现代化建设。
在实施融合创新行动上,根据《意见》,我省将开展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统筹安排省级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物流发展等方面专项资金,每年支持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发展项目。培育千亿级服务业引领市(州)11个,建设成都、攀枝花、宜宾—泸州、南充等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打造重要商品和资源要素骨干流通走廊。以及做强“川货寄递”产业链,推进川品出川。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我省五大经济区的发展进行了细分:推动成都平原经济区服务业一体化发展,支持川南经济区协同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长江经济带物流枢纽、川东北经济区协同建设区域物流中心,支持攀西经济区服务业转型发展、川西北生态示范区服务业提档升级。
在实施提能增效行动上,《意见》则围绕“数字化”“国际化”“绿色化”作出安排。包括建设“数字+生活服务”生态体系,商贸服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领域基本实现服务数字化。开展涉外移动支付特色主题活动,实现重点商户100%具备境内外银行卡、现金和移动支付受理能力。鼓励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打造一批绿色商场、绿色餐厅、绿色会展,鼓励节约环保办展、线上会展。
在实施“新交子”领跑行动上,《意见》则提出,将培育领跑型企业、打造领跑型品牌、发展领跑型总部,并拿出了一揽子“真金白银”的激励措施。对首次入围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的,依法依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激励。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在川新注册中国区总部、企业(集团)全能型总部和销售、结算、财务等职能型总部的,可按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