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停车难!四川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率先向社会开放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4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停车设施提质增效、强化资金土地要素保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停车管理法治保障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并提出,在加强安全管理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率先向社会开放。
《意见》明确,到2025年,所有城市均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停车设施智能便捷,城市停车规范有序,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满足。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2021年底前,各城市完成城市停车设施普查并对外公开,建立城市停车设施定期普查和供给能力评价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发展战略,启动开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更好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差异化制定城市停车总体发展策略和引导政策,明确公共停车场的布局、规模和建设时序。通过住宅停车和公建停车资源共享、强化区域综合管理,多方式挖潜新增停车位。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推动成都都市圈轨道交通、有关市大容量公共交通外围站点及具备条件的城市出入口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
在推动停车设施提质增效方面,《意见》提出,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ETC),建设停车诱导指示系统,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在符合条件的居住小区、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新技术新模式,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与“天府通办”等大数据平台对接,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电子支付等服务应用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
同时,《意见》提出,在加强安全管理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率先向社会开放,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在停车矛盾突出的老旧住宅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路段,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
《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停车设施。对停车需求较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城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运营。有条件的城市片区可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行规模化开发。对停车需求较小的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