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创新改革出成果 21条经验汇编成“教科书”
四川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征程”大步流星,肩上担着“多出成果多出经验多出模式”的责任。现在,第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已经形成,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完成第一本“教科书”。
5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第一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的通知》经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里面总结了21条经验。
自2015年底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以来,全面创新改革成为全省的“一号工程”。四川先后出台《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和《四川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16年工作计划》,并印发成都、德阳、绵阳、天府新区和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等5个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去年9月,还出台包括综合改革、军民融合发展改革试点等9张清单,为全面创新改革这个“一号工程”画出清晰的施工设计图。
如今,设计图变成“教科书”,全面创新改革形成的经验可以全省复制、省内扩大试点和省内借鉴的三种类型推广经验,分别有10项、6项和5项,共计21项。
军民融合出“指南”
成员单位可以股权合作
军民融合听得不少,可究竟怎么融怎么合?作为可以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4项与之相关的经验变成“指南”。
以“军民两用技术联盟股权合作新机制”为例,具体操作方法就是,联盟内成员单位通过股权合作关系,构建紧密的组织形式和成果分享机制,提升军民两用技术的联合研发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地方与科研院所大型国防科研资源跨军民、跨行业、跨地区开放共享模式”,即建立共享服务平台,整合区域内大型国防科研设施与高校、科研院所仪器设备,逐步实现开放共享。
此外,还有6项被列为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如国地税联合办税,也就是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统筹整合双方办税资源,实现“进一个门,叫一个号,到一个窗,办两家税”的目标;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税收支持政策——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可以按规定以投资额的70%抵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外籍人才停居开设特别通道
硕士以上学历的留学生直接就业
列为在省内扩大试点的改革举措有6项,涉及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外籍人才停居留特别通道等。
对企业来说,如下的放宽举措值得关注: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于无需特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以及创业初期暂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企业,支持其通过托管机构登记注册。也就是“集群企业住所托管的集群注册模式”经验。
对外籍人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可直接在我省就业。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授权地方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口岸签证代申请权限。 (记者 李媛莉)
附
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共10项。
——地方与科研院所大型国防科研资源跨军民、跨行业、跨地区开放共享模式。
——军民两用技术联盟股权合作新机制。
——军工企业带动民口企业“小核心、大协作”机制。
——军民融合企业认定标准和认定机制。
——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税收支持政策。
——以核心企业带动为特点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新模式。
——国地税联合办税。
——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在省内扩大试点的改革举措,共6项。
——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
——集群企业住所托管的集群注册模式。
——外籍人才停居留特别通道。
——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
供全省借鉴的改革举措,共5项。
——“平台化、市场化”运营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
——创新装备制造业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基于技术应用理虚实一体的国际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以首席技师带动为标志的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模式。
——科技创新券模式。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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