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至五年退出关闭215处煤矿

  • 2016年08月24日 09时58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字体:
  • 播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开始,计划用3年至5年时间,退出关闭煤矿215处左右,化解产能3303万吨左右。

      按照《意见》,我省将引导民营小煤矿自愿申请退出关闭。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资金及综合政策措施,引导一批资源条件较差、灾害重、工艺落后、安全风险大、亏损严重的小煤矿有序关闭退出,减少生产能力。引导地方政府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一批“僵尸企业”。重点引导落后小煤矿,产能力小于9万吨/年(不含)的煤矿,开采煤层厚度小于0.4米的极薄煤层、急倾斜煤层且采高低于1米的煤矿,不能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煤矿,停产停建企业已无能力重新启动的“僵尸”煤矿等10类煤矿自愿申请关闭退出。

      严控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核准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对于未经项目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不受理审批其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申请;《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印发之前已经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按“存去挂钩”原则,待完成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并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公告后,方受理办理其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审批手续。

      在化解过剩产能的过程中,将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落实“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煤炭企业缓缴采矿权价款,降低现行收费标准,深入清理违规涉煤收费。推进企业改革重组和行业升级转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煤炭企业并购重组,鼓励大中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地方民营企业,培育一批大中型煤炭企业集团。 (郭静雯 记者 李欣忆)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未来三至五年退出关闭215处煤矿

  • 2016年08月24日 09时58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开始,计划用3年至5年时间,退出关闭煤矿215处左右,化解产能3303万吨左右。

      按照《意见》,我省将引导民营小煤矿自愿申请退出关闭。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资金及综合政策措施,引导一批资源条件较差、灾害重、工艺落后、安全风险大、亏损严重的小煤矿有序关闭退出,减少生产能力。引导地方政府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一批“僵尸企业”。重点引导落后小煤矿,产能力小于9万吨/年(不含)的煤矿,开采煤层厚度小于0.4米的极薄煤层、急倾斜煤层且采高低于1米的煤矿,不能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煤矿,停产停建企业已无能力重新启动的“僵尸”煤矿等10类煤矿自愿申请关闭退出。

      严控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核准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对于未经项目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不受理审批其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申请;《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印发之前已经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按“存去挂钩”原则,待完成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并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公告后,方受理办理其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审批手续。

      在化解过剩产能的过程中,将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落实“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煤炭企业缓缴采矿权价款,降低现行收费标准,深入清理违规涉煤收费。推进企业改革重组和行业升级转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煤炭企业并购重组,鼓励大中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地方民营企业,培育一批大中型煤炭企业集团。 (郭静雯 记者 李欣忆)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