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厨亮灶”等五大行动保障餐食安全
监管人员透过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管辖区餐饮及食品企业。记者 周伟 摄
我省出台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实施意见——
“到2020年底,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力争使全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川菜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餐饮消费满意度、安全感明显提升。”近日,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16个部门制定了为期3年的《关于加快提升四川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14部门发布的《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四大举措
助力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
《意见》明确,要通过提高餐饮业创新发展水平、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水平、提高集中用餐单位日常管理水平、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等措施,达成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的三项目标。同时提出,到2020年,力争使我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川菜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18年底,群众餐饮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60%,2019年底达到70%,2020年底达到80%。
省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切实提高我省餐饮业创新发展水平,应大力促进产业链条建设、挖掘培养餐饮服务人才、加强餐饮品牌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餐饮发展,也要注重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尤其是要注意在制度建设、设施设备、食品原料、加工过程、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环节加强管理。”《意见》要求,在集中用餐单位,例如学校(含幼儿园)、各级各类养老机构、各类建筑工地、机场、铁路、宗教场所、旅游景区等,要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县乡级人民政府也要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指导、管理、监督,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同时,要注重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按照严格监管、规范监管、专业监管、系统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五大行动
全面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按照《意见》要求,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五大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行动、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全面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力争到2020年底,我省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良好以上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达到80%,“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率达到100%,“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明显突破,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摊贩备案率和登记率分别达到90%,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率达到9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
同时,持续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到2018年底,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辖区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2个以上;2019年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辖区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再新增建成示范街1个以上;2020年底,全省每个县(市、区)建成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2个以上。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四川餐饮品牌,大力培育、挖掘一批知名餐饮企业、餐饮老字号和地方风味名吃,打造餐饮名菜、名厨、名店,扩大“川菜”品牌社会影响力。加快川菜产业发展,夯实川菜产业基础,树好川菜品牌,构建标准体系,推动形成特色餐饮街区,逐步形成品牌聚集效应,提升川菜知名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