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聚焦种业体制改革,力促育种创新能力提升,有望推动我省从“种业大省”迈向“种业强省”。
改革育种的机制和模式,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是《意见》的一大重点。省农业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分析,《意见》主要从三方面着力,破除种子企业发展障碍。一是要求确定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2015年底前与其所办的种子企业实现“事企脱钩”。我省将鼓励企业加强研发投入,建立股份制研发机构,切实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二是强化政策支持。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种业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倾斜。三是加大创新要素市场配置,促进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意见》的另一亮点是,我省将调整财政科研经费,逐步减少用于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商业化育种的投入,加大用于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
改革的目的在于增强我省种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良种生产能力和质量。“我省既是育种大省,又是产种大省。尤其是杂交水稻种子,我省的制种面积常年在40万亩左右,占全国总量的近30%。”省农业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大建设和保护种子生产基地,通过加强制种基地建设,一是有望理顺种业企业与制种基地的关系;二是有望实现种子全程追溯,从源头杜绝假种子;三是有望提高我国机械化制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