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划定成都市沙河刘家碾和自来水七厂徐堰河、柏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成都市沙河刘家碾和自来水七厂徐堰河、柏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11月19日,省政府网站公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成都市沙河刘家碾和自来水七厂徐堰河、柏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同意成都市新增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成都市沙河刘家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别划定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划定后的一级保护区为:从取水口(成都市刘家碾水闸处)起,沿沙河下游100米至上游1000米之间的全部河道水域及其两岸纵深50米的陆域。
成都市自来水七厂徐堰河、柏条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别划定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为:徐堰河星罗村取水口(徐堰河左岸岸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两岸河堤之间的全部河道水域及其两岸纵深100米的陆域。柏条河火花村取水口(柏条河右岸岸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两岸河堤之间的全部河道水域及其两岸纵深100米的陆域。
省政府要求,成都市政府要严格落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资金项目投入,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做好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记者 刘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