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集中持续强降雨致我省多地出现洪涝灾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7月14日,省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做好灾后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要特别关注洪涝灾害后极易发生的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疾病等。突出重点环节,落实防控措施,规范开展血防工作。要把常态工作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科学处置聚集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通知强调,要全力做好伤员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对危重伤员要按照“四集中”(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进行救治,千方百计减少因灾死亡和因灾致残。第一时间组织医疗巡回小分队,深入受灾乡镇和村社开展医疗巡诊。要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开设临时医疗点。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农业、食品药监等部门,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防止病死家畜家禽和被洪水浸泡后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流入市场,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环境保护、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饮用水供应及检查监测,及时互通信息,督促指导各地确保集中式供水和临时供水水质达标,加强对自备水、井水、分散式供水采取消毒措施,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立即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全面清除生活垃圾,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加强灾区污染源处置,对灾区公共场所、临时垃圾点、厕所及周边环境等实施科学规范的消杀灭和其他卫生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政府统一组织,统一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目标的实现。坚决把各项部署贯彻到最基层,落实到具体人,对组织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查处。(记者 石小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