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 4个县(区)被确定为试点地区
1月5日,记者从省民营办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我省正式确定自贡市沿滩区、达州市大竹县、宜宾市翠屏区、泸州市合江县等4个县(区)为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地区。
为有效探索激发县域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路径和举措,形成示范推广经验,于2022年10月印发的《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试点县(市、区)民营市场主体数量较2022年增长40%,民营经济增加值较2022年增长20%,占GDP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在试点期限内,我省将对每个试点县(市、区)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试点任务主要包括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降本减负新路径、惠企服务直达新方式、转企升规新机制、多元化解纠纷新方法等5个方面。
根据要求,各试点县(区)政府是推进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全面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采取定期调度等方式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同时,各试点县(区)要突出重点找准方向,精准高效推进改革实施。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落实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激励支持措施,对试点地区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产业布局、资金申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记者 史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