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各项民生实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实施方案》明确了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0万名幼儿保教费、持续为全省8300余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等30件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实事,涉及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民生基础设施等领域。
《实施方案》强调,要全力保障民生投入,做好民生项目推进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对违规使用民生资金、数据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确保民生资金真正用于人民群众。 (记者 刘佳)
2021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一、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0万名幼儿保教费
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0万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计划安排资金3.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1亿元,省级安排0.9亿元,市、县安排1.3亿元。
二、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计划安排资金1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8.5亿元,省级安排4.3亿元,市、县安排4.2亿元。
三、为31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为国家和省级试点地区的31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计划安排资金23.5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0亿元,省级安排2.44亿元,市、县安排1.12亿元。
四、实施民族自治地方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
在民族自治地方51个县(市),全面免除学前3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全面免除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为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年受益学前在园幼儿约32万人、受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约10万人。民族自治地方的民办幼儿园和民办普通高中参照执行前述政策。计划安排资金3.9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28亿元,省级安排2.6亿元,市、县安排1.1亿元。
五、支持民族地区52个县(市、区)实施学前双语教育
支持民族地区继续实施“一村一幼”学前教育,按照政策标准,为“一村一幼”辅导员发放劳务报酬补助。计划省级安排资金4.02亿元。
六、支持20所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支持20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促进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达到办学标准。计划安排资金0.6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17亿元,省级安排0.5亿元。
七、向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
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计划安排资金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6.4亿元,省级安排0.65亿元,市、县安排0.95亿元。
八、持续为全省8300余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以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省8300余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安排资金53.9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3.16亿元,省级安排5.4亿元,市、县安排5.4亿元。
九、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
分别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继续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给予符合政策的对象一次性奖励。计划安排资金3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2亿元,省级安排6亿元,市、县安排5亿元。
十、提高6600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6600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0元提高至580元,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计划安排资金382.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06.4亿元,省级安排43.1亿元,市、县安排33.3亿元。
十一、实现全省符合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全覆盖
严格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确保90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1100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计划安排资金1051.2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745.14亿元,省级安排298.52亿元,市、县安排7.56亿元。
十二、代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全省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代缴,减轻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压力。计划安排资金1.7亿元,其中省级安排1.2亿元,市、县安排0.5亿元。
十三、组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0万人次以上
面向城乡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0万人次以上,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培训、新业态从业人员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及以工代训等,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市、县安排资金8亿元。
十四、促进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
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计划安排资金3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0亿元,省级安排5.8亿元,市、县安排3.2亿元。
十五、为75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75万困难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计划安排资金9亿元,其中省级安排3.5亿元,市、县安排5.5亿元。
十六、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
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做好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推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计划省级安排资金0.8亿元。
十七、实施100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在100个乡镇(街道)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优化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效能。计划省级安排资金0.2亿元。
十八、对21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改造
对基础条件较差、设施设备不齐的烈士纪念设施实施修缮改造。计划省级安排资金0.42亿元。
十九、实现4300余个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91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
全省4300余个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91个博物馆和纪念馆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计划安排补助资金4.4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3.92亿元,省级安排0.49亿元。
二十、实现89个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
全省89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计划安排补助资金0.9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78亿元,省级安排0.09亿元,市、县安排0.11亿元。
二十一、对22万个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进行运行维护
支持22万个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运行维护,保障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计划省级安排资金1.42亿元。
二十二、新(改)建8000公里农村公路
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8000公里农村公路。计划安排资金30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0亿元,省级安排5亿元,市、县安排5亿元。
二十三、实施乡村客运线路提质升级工程
实施乡村客运“金通工程”,统一乡村客车标识、车辆外观、站牌以及从业人员标识,分类建立以班线为主、公交为补充,预约响应式兜底的乡村客运运行体系。计划省级安排资金1.22亿元。
二十四、避险搬迁安置600户农户,治理6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对全省已排查发现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类处置,实施600户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对6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计划省级安排资金1.1亿元。
二十五、支持1000个行政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支持1000个行政村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省级安排资金4亿元。
二十六、实施1300个行政村、60万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推进1300个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60万户,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提升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计划争取中央补助资金6亿元。
二十七、实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
深化拓展行政村及村组4G网络覆盖,建设1300个4G基站。计划争取中央补助资金0.7亿元。
二十八、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000个
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000个。计划安排资金30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1亿元,省级安排9亿元。
二十九、建成40个安全社区,提高建设单位风险防控水平
建成40个省级安全社区,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已通过验收的安全社区建设项目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25万元/个。计划省级安排资金0.1亿元。
三十、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案件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率达到100%,实现应援尽援;对群众的法律咨询需求不设条件,接待率达到100%。计划安排资金0.3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0.24亿元,省级安排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