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滇建立外来企业投诉协调处理机制 外来企业可跨行政区域投诉
7月1日,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司法厅与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在昆明签署了《积极服务两地良好营商环境共建川滇跨行政区域外来企业投诉协调处理机制合作框架协议书》。川滇两地将共同建立跨行政区域外来企业投诉协调处理机制,解决外来企业异地维权难、投诉渠道不畅等问题。
根据框架协议,当发生群体、应急性事件,易造成营商环境或社会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牵涉到企业重大利益的纠纷,以及两省党委政府交办的事宜和需要签约各方共同办理的其他事宜时,签约合作单位共同会商、密切协作进行调处。
协调机制如何运作,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相关负责人举例:以前四川企业如在云南发生投资方面纠纷或合法权益受损害时,只能在云南当地进行投诉。现在建立跨行政区域投诉处理机制后,企业可以找四川、云南任何一家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如果是特别重大的投诉案件,两省投诉机构还会协作办理,保证处理结果的公平性。
为保障协调处理机制能够顺利运行,签约各方将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工作报送机制、工作宣传机制、学习交流共享机制和重点工作信息通报机制。同时,双方每年还将举行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总结、研讨、部署“跨行政区域外来企业投诉协调处理工作”。(记者 黄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