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滇两省组织开展长江上游保护治理联合巡河
11月30日至12月1日,川滇两省组织开展长江上游保护治理联合巡河,并在攀枝花市召开专题会议。云南省副省长、长江(云南段)省级河长和良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昭斌,云南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刘刚,四川省河长办副主任、水利厅副厅长王华参加会议。
川滇两省巡查组人员一行前往观音岩水库,联合对长江(金沙江)观音岩库区云南楚雄段、四川攀枝花段开展巡查,现场听取了楚雄、攀枝花两市长江(金沙江)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调研了攀枝花观音岩管桥饮用水工程现场。巡河调研结束后,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
会上,云南省楚雄州政府、四川省攀枝花市政府分别介绍了辖区长江段保护治理工作情况,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汇报了《川滇两省共同进长江上游河长制湖长制工作“1+3”方案(草案)》有关情况,两省相关单位围绕川滇两省协同管理保护和治理好长江(金沙江)上游生态环境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两省有关州(市)、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合力推进长江上游流域保护治理、共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共同推进长江上游河长制湖长制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实施。
和良辉指出,守护好长江母亲河是川滇两省共同的政治责任,两省要全面加强协作联动,共同推进跨区域的河湖保护治理重点工作,把长江上游川滇跨省河湖打造成长江流域跨省共抓大保护的绿色发展范本。就川滇两省继续共抓长江上游保护治理工作,和良辉建议,要加强协调会商,尽快出台长江(金沙江)保护治理“1+3”方案,进一步细化实化,共同修改完善后尽快出台印发;要进一步加大长江上游保护治理资金投入力度,川滇两省共同推进建立长江上游保护治理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两省长江流域保护治理资金保障。
会上,王华代表四川作了发言。他指出,四川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责任担当,高位推进长江(金沙江)流域管理保护,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坚定担负治蜀兴川的生态重任。坚持综合治理,通过加快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开展长江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强河道采砂整治、推进联合执法行动、联合狠抓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涉水问题整改等,持续整治长江(金沙江)流域河湖突出问题。此次川滇两省联合巡河,强化协同治理,进一步提升了两省河长制湖长制合作层次和水平,完善了合作机制,拓展了合作领域,丰富了合作内涵,对四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带来了十分积极的影响。
川滇两地省直机关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楚雄州州政府、攀枝花市市政府有关领导及两地市(州)河长办相关同志参加巡查及专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