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
4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选拔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点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基础科学研究等领域推荐人选。各地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优先推荐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优秀人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贫困地区的人才。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要结合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重点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参与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优先推荐。
通知还称,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还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推荐对象。中央在川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国家有关部委推荐人选,不通过四川省推荐。
此外,通知强调,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报送;要适当控制推荐数量,确保候选人质量;要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推荐候选人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不搞一刀切。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协助申报,完善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及推荐市(州)或省直有关部门要对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资格。
还表示,各地各有关部门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具体报送材料详见:http://rst.sc.gov.cn/rst/gsgg/2020/3/4/860bdc1d5101400cb22ab44501cfe772.shtml (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