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压缩至60个工作日
针对矿业权人反映较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耗时长、效率低、制度设计不合理等问题,日前,自然资源厅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压缩了各环节办理时限要求,评估工作开展时间整体上从原来的6个月压缩到60个工作日,评估需要收取的资料也较原来大幅减少。《办法》明确,评估机构原则上自评估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同时,为矿业权人在办理矿业权登记中确有特殊要求和诉求的,开辟绿色通道。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既体现了“放管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又着力强化监管责任和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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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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