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用法治的力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4月8日至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四川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随后,我省生态环境部门迅速行动,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切实增强依法治污意识,全面担负起法定职责,用法治的力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根据执法检查组现场检查以及我省的自查自评,我省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上存在7个较为突出的薄弱环节,分别是:普法宣传工作尚有不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仍然突出;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相对滞后;船舶水污染防治力度需要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起步较晚;监督管理制度执行力度欠佳。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督促各地进一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抓准症结、对症下药,与落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近期,我省还将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委的对接,按照中央即将出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分工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出台的有关责任分工,结合我省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厘清各地各部门责任,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凝聚依法治污工作合力。
同时,紧紧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的系列部署,特别是针对重点流域、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的短板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用好现代化监测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健全全天候、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两法衔接”,严惩重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倒逼政府、企业、个人自觉履行法律责任,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治污举措上,今年我省将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三磷”综合整治,以污水垃圾三年推进方案落实落地为抓手,结合农村“千村示范工程”,加快补齐城乡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开展重点小流域挂牌督办整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抓好沱江、岷江、涪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据初步测算,今年一季度我省87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数达75个,同比增加4个,占比86.2%,同比增4.6个百分点。其中,沱江、岷江水质优良断面率分别同比上升18.8个百分点和18.2个百分点,呈现出“好水增多”“坏水减少”的良好趋势,“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充分凝聚各方力量,抓饮水、保好水、治污水、灭臭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污,推动我省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该负责人表示。(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