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将分三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科研机构活力,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深化省级科研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开展省级科研机构评估的对象包括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省级科技创新基地。
针对省级科研事业单位,《方案》提出要依据章程开展省级科研事业单位评估,包括推动章程制定,保障法人自主权,强化法人责任;分类开展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包括分类(基础前沿研究、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研发)开展绩效评价,建立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以五年为评价周期,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序实施省级科研事业单位评估改革,包括确定评估范围,由省科技厅会同省委编办共同核定和发布省级科研院所名单,制定科研事业单位章程,协同推进绩效评价,鼓励开展改革试点。
针对省级科技创新基地,《方案》要求完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评价考核体系。包括确定合理的评价方式和标准;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动态管理机制。(记者 熊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