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面对小煤矿事故多发易发问题 我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多举措发力

  • 2019年10月24日 07时48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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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人员在煤矿井下对甲烷传感器进行安全检查。泸州市应急管理局供图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人员在下矿井检查前查看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供图

    “大竹县双溪乡刘家沟联合煤矿隐瞒采煤工作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邻水县兴盛煤矿想方设法逃避监管,擅自在三个作业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近期,省应急管理厅将今年查处的21起煤矿重大非法违法行为悉数曝光。这些案例中,图纸造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的有10起,其中不少是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煤矿所为。

    今年以来,小煤矿“铤而走险”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的现象逐渐显现。这样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更犹如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矿工生命安全。

    “我们将这些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曝光,就是要把问题查摆出来,向煤矿安全事故宣战,决不能让四川的煤炭‘染血’。”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段毅君直言不讳。

    险途

    ●今年1-8月发生在我省的18起煤矿事故中,年产30万吨及以下矿井发生事故13起、死亡17人,分别占全省煤矿事故总量的72.2%

    ●当前,一些小煤矿以“捞一笔算一笔”“多采多得”“多捞一笔”的心态,采取私增采掘面等方式,偷偷扩大生产范围

    前途

    ●我省印发《关于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严格执法限期关闭一批;政策引导主动退出一批;具备条件升级改造一批

    1

    “不安分”的矿

    面对利益诱惑和政策调整,个别小煤矿为“多捞一笔”铤而走险

    “小煤矿有些‘不安分’。”这是今年以来我省煤矿监管监察部门的直观感受。

    根据统计分析,今年1-8月发生在我省的18起煤矿事故中,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发生事故13起,死亡17人,占全省煤矿事故总量的72.2%。

    “事故多发易发,固然有小煤矿普遍先天不足,在瓦斯、水害、火灾隐患等治理工作中投入不到位、软硬件落后等原因,更重要的是,个别小煤矿为追求短期利益,‘铤而走险’非法违法生产,严重威胁矿工生命安全。”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监管处负责人介绍。

    今年7月28日发生在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就是源于该煤矿违法生产。据悉,厚信煤矿核定产能9万吨/年,属于低瓦斯矿井。该矿6月12日因存在工作面上安全出口垮塌、回风大巷多处失修等隐患,被四川煤矿安监局川北监察分局责令停产,相关证照被暂扣,但此后,该矿仍以维修整改工作面为名违法违规生产,最终酿成3人死亡、2人受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责令停产期间仍“争分夺秒”偷偷生产,这是为什么?

    一位长期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专家告诉记者,前两年煤炭市场不景气,不少小煤矿销路不好,处于半停工状态。近来,随着市场的复苏,一些小煤矿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赶着生产,忽视安全生产投入,从而引发事故。

    此外,当前正处于政策变动期——为推动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今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出台《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提出要引导资源条件差、安全保障程度低的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主动退出。面对这样的政策导向,一些小煤矿业主,不考虑怎么增加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反而以“捞一笔算一笔”“多采多得”的心态,采取私增采掘面等方式,偷偷扩大生产范围。

    “无论什么时候,矿工的生命必须是第一位的。”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煤矿事故多发,究其原因,是部分煤矿业主从思想认识上就没有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随意逾越安全生产“红线”。

    2

    更有力的拳

    充分发挥群众举报作用,从严查处违规行为

    事实上,部分小煤矿的“铤而走险”,不仅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对我省煤矿行业安全生产局面也影响深远——放眼全省,目前,各类煤矿有414处,其中生产能力和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煤矿就有357处。小煤矿的冒险之举,无疑加剧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必须‘重典治乱’,扭转煤矿行业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面对煤矿事故多发易发的形势,我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实施经济处罚总额近亿元(不含事故处罚),罚款数额为历年最高。这其中,非法违法生产是查处的重点。

    9月中旬,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员赶赴雅安市雨城区水洪林六号井煤矿突查,结果发现,该煤矿私自进入未批准开采区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极易造成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我们去之前,业主代表听说雨城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增派1名驻矿安监员,专门安排人员将此前非法违法开采的采掘工作面隐藏起来,以躲避检查。”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较为隐蔽,查处难度不小,但我省多地都设置了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充分发挥群众举报作用,加大查处,全省今年已查处21起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记者了解到,除经济处罚外,我省相关部门对发生事故的地区、煤矿企业及其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级实施了约见约谈,对49人给予党纪处分,将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省安办要求,各地对罚款50万元以上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集中通报,形成震慑效果。此外,为从源头上避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多个市(州)组织专业力量对煤矿开展了摸排工作,通过清理不规范的矿井密闭等,杜绝隐蔽生产的行为。

    3

    谋长远的策

    限期关闭一批,政策引导主动退出一批,升级改造一批

    近日,年产21万吨的广元市凉水泉煤矿迎来好消息——根据国家政策,该煤矿有希望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扩大提升优质产能。

    让小煤矿不再“铤而走险”,除了加强监管,不少业内人士都建议要稳定企业预期,尽快明确政策,引导有条件升级改造的企业自愿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引导落后产能主动退出。

    随着我省《关于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印发,稳定的预期正在形成。《意见》要求,10月20日之前各市(州)要形成分类处置方案。处置方式包括:对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严格执法限期关闭一批;通过政策引导主动退出一批;具备条件的升级改造一批。

    省应急管理厅煤炭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分类处置强调坚持“市场推动、政府引导”的原则。“引导资源条件差、安全保障能力低竞争力弱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主动退出,正是符合生态发展要求、安全生产要求以及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之举。”该负责人表示。

    “有些安全生产风险很高,或者市场竞争力弱、难以扭亏为盈的煤矿,是有退出意愿的。”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伊军介绍,通过政策宣讲、摸底调查,广元市境内安全生产风险高或竞争力弱的煤矿中,有大部分煤矿愿意按照国家政策主动退出,如广能集团下属的3家煤矿表示愿意整体退出。

    “对于退出意愿不大,但确属资源条件差、竞争力弱、生态环境影响大的煤矿,我们将通过煤炭产能置换、财政奖补资金和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等,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省应急管理厅煤炭管理处上述负责人介绍,关闭退出的煤矿企业既可以选择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也可以选择直接将指标放到全省集中交易平台进行转让。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30万吨/年以下关闭退出煤矿在分类处置期间,参加全省集中交易的产能指标折算比例可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提高20%。“也就是说,自愿退出的煤矿在卖指标的时候可以多卖一些。”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

    一方面引导退出,一方面引导升级改造、扩大产能。据介绍,省应急管理厅将结合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动机械化改造升级,力争2020年底基本实现机械化开采。“按方案升级改造后,煤炭产业也将稳步迈入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伊军介绍。(记者 任鸿

    对症下药让煤炭不再“染血”

    今年1-8月,我省年产值30万吨及以下矿井发生事故13起、死亡17人,这样的数据刺痛人心。一个个冰冷的数据背后,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生命在呼唤,从治理小煤矿入手,提升我省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刻不容缓。

    治理小煤矿,对我省而言,并不容易。数据显示,在我省,生产能力和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煤矿有357处,占到煤矿总量的86.2%,小煤矿数量多、基础差的现状,为治理增添难度。

    治理虽难,只要对症下药,就能有所成效,当前我省稳妥推进分类处置政策,引导部分资源条件差、竞争力弱、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小煤矿关闭退出,可谓是治本之策,相信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能提升我省煤矿安全生产能力,还能增强我省煤矿产业竞争力。同时,引导退出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做好日常监管,遏制小煤矿事故多发的趋势,也非常重要。从管理上,应针对薄弱环节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帮助小煤矿补上管理漏洞,比如可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梳理不同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从技术上,应更大力度推动煤矿机械化改造攻坚行动,特别是在相对危险的爆破作业等环节,实现机械化减人和换人,通过提升科技水平,降低劳动强度,降低事故风险。总之,通过一系列组合拳的运用,让每一个从业者都牢牢记住:安全发展是生命线,更是高压线、责任线!(欢歌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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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小煤矿事故多发易发问题 我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多举措发力

  • 2019年10月24日 07时48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人员在煤矿井下对甲烷传感器进行安全检查。泸州市应急管理局供图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人员在下矿井检查前查看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广元市应急管理局供图

    “大竹县双溪乡刘家沟联合煤矿隐瞒采煤工作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邻水县兴盛煤矿想方设法逃避监管,擅自在三个作业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近期,省应急管理厅将今年查处的21起煤矿重大非法违法行为悉数曝光。这些案例中,图纸造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的有10起,其中不少是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煤矿所为。

    今年以来,小煤矿“铤而走险”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的现象逐渐显现。这样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更犹如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矿工生命安全。

    “我们将这些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曝光,就是要把问题查摆出来,向煤矿安全事故宣战,决不能让四川的煤炭‘染血’。”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段毅君直言不讳。

    险途

    ●今年1-8月发生在我省的18起煤矿事故中,年产30万吨及以下矿井发生事故13起、死亡17人,分别占全省煤矿事故总量的72.2%

    ●当前,一些小煤矿以“捞一笔算一笔”“多采多得”“多捞一笔”的心态,采取私增采掘面等方式,偷偷扩大生产范围

    前途

    ●我省印发《关于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严格执法限期关闭一批;政策引导主动退出一批;具备条件升级改造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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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安分”的矿

    面对利益诱惑和政策调整,个别小煤矿为“多捞一笔”铤而走险

    “小煤矿有些‘不安分’。”这是今年以来我省煤矿监管监察部门的直观感受。

    根据统计分析,今年1-8月发生在我省的18起煤矿事故中,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发生事故13起,死亡17人,占全省煤矿事故总量的72.2%。

    “事故多发易发,固然有小煤矿普遍先天不足,在瓦斯、水害、火灾隐患等治理工作中投入不到位、软硬件落后等原因,更重要的是,个别小煤矿为追求短期利益,‘铤而走险’非法违法生产,严重威胁矿工生命安全。”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监管处负责人介绍。

    今年7月28日发生在旺苍县厚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就是源于该煤矿违法生产。据悉,厚信煤矿核定产能9万吨/年,属于低瓦斯矿井。该矿6月12日因存在工作面上安全出口垮塌、回风大巷多处失修等隐患,被四川煤矿安监局川北监察分局责令停产,相关证照被暂扣,但此后,该矿仍以维修整改工作面为名违法违规生产,最终酿成3人死亡、2人受伤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责令停产期间仍“争分夺秒”偷偷生产,这是为什么?

    一位长期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专家告诉记者,前两年煤炭市场不景气,不少小煤矿销路不好,处于半停工状态。近来,随着市场的复苏,一些小煤矿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赶着生产,忽视安全生产投入,从而引发事故。

    此外,当前正处于政策变动期——为推动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今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出台《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提出要引导资源条件差、安全保障程度低的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主动退出。面对这样的政策导向,一些小煤矿业主,不考虑怎么增加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反而以“捞一笔算一笔”“多采多得”的心态,采取私增采掘面等方式,偷偷扩大生产范围。

    “无论什么时候,矿工的生命必须是第一位的。”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煤矿事故多发,究其原因,是部分煤矿业主从思想认识上就没有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随意逾越安全生产“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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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力的拳

    充分发挥群众举报作用,从严查处违规行为

    事实上,部分小煤矿的“铤而走险”,不仅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对我省煤矿行业安全生产局面也影响深远——放眼全省,目前,各类煤矿有414处,其中生产能力和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煤矿就有357处。小煤矿的冒险之举,无疑加剧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必须‘重典治乱’,扭转煤矿行业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面对煤矿事故多发易发的形势,我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实施经济处罚总额近亿元(不含事故处罚),罚款数额为历年最高。这其中,非法违法生产是查处的重点。

    9月中旬,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员赶赴雅安市雨城区水洪林六号井煤矿突查,结果发现,该煤矿私自进入未批准开采区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极易造成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我们去之前,业主代表听说雨城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增派1名驻矿安监员,专门安排人员将此前非法违法开采的采掘工作面隐藏起来,以躲避检查。”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较为隐蔽,查处难度不小,但我省多地都设置了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充分发挥群众举报作用,加大查处,全省今年已查处21起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记者了解到,除经济处罚外,我省相关部门对发生事故的地区、煤矿企业及其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级实施了约见约谈,对49人给予党纪处分,将7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省安办要求,各地对罚款50万元以上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在全省范围集中通报,形成震慑效果。此外,为从源头上避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多个市(州)组织专业力量对煤矿开展了摸排工作,通过清理不规范的矿井密闭等,杜绝隐蔽生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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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谋长远的策

    限期关闭一批,政策引导主动退出一批,升级改造一批

    近日,年产21万吨的广元市凉水泉煤矿迎来好消息——根据国家政策,该煤矿有希望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扩大提升优质产能。

    让小煤矿不再“铤而走险”,除了加强监管,不少业内人士都建议要稳定企业预期,尽快明确政策,引导有条件升级改造的企业自愿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引导落后产能主动退出。

    随着我省《关于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印发,稳定的预期正在形成。《意见》要求,10月20日之前各市(州)要形成分类处置方案。处置方式包括:对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严格执法限期关闭一批;通过政策引导主动退出一批;具备条件的升级改造一批。

    省应急管理厅煤炭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分类处置强调坚持“市场推动、政府引导”的原则。“引导资源条件差、安全保障能力低竞争力弱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主动退出,正是符合生态发展要求、安全生产要求以及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之举。”该负责人表示。

    “有些安全生产风险很高,或者市场竞争力弱、难以扭亏为盈的煤矿,是有退出意愿的。”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伊军介绍,通过政策宣讲、摸底调查,广元市境内安全生产风险高或竞争力弱的煤矿中,有大部分煤矿愿意按照国家政策主动退出,如广能集团下属的3家煤矿表示愿意整体退出。

    “对于退出意愿不大,但确属资源条件差、竞争力弱、生态环境影响大的煤矿,我们将通过煤炭产能置换、财政奖补资金和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等,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省应急管理厅煤炭管理处上述负责人介绍,关闭退出的煤矿企业既可以选择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也可以选择直接将指标放到全省集中交易平台进行转让。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30万吨/年以下关闭退出煤矿在分类处置期间,参加全省集中交易的产能指标折算比例可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提高20%。“也就是说,自愿退出的煤矿在卖指标的时候可以多卖一些。”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

    一方面引导退出,一方面引导升级改造、扩大产能。据介绍,省应急管理厅将结合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动机械化改造升级,力争2020年底基本实现机械化开采。“按方案升级改造后,煤炭产业也将稳步迈入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伊军介绍。(记者 任鸿

    对症下药让煤炭不再“染血”

    今年1-8月,我省年产值30万吨及以下矿井发生事故13起、死亡17人,这样的数据刺痛人心。一个个冰冷的数据背后,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生命在呼唤,从治理小煤矿入手,提升我省煤矿安全生产能力,刻不容缓。

    治理小煤矿,对我省而言,并不容易。数据显示,在我省,生产能力和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及以下的小煤矿有357处,占到煤矿总量的86.2%,小煤矿数量多、基础差的现状,为治理增添难度。

    治理虽难,只要对症下药,就能有所成效,当前我省稳妥推进分类处置政策,引导部分资源条件差、竞争力弱、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小煤矿关闭退出,可谓是治本之策,相信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能提升我省煤矿安全生产能力,还能增强我省煤矿产业竞争力。同时,引导退出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做好日常监管,遏制小煤矿事故多发的趋势,也非常重要。从管理上,应针对薄弱环节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帮助小煤矿补上管理漏洞,比如可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梳理不同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从技术上,应更大力度推动煤矿机械化改造攻坚行动,特别是在相对危险的爆破作业等环节,实现机械化减人和换人,通过提升科技水平,降低劳动强度,降低事故风险。总之,通过一系列组合拳的运用,让每一个从业者都牢牢记住:安全发展是生命线,更是高压线、责任线!(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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