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 2018年12月28日 07时2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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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2018年12月4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最近,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四川省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预算委员会于11月21日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情况说明,并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以来,全省和省级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受中央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省级增加对市县转移支付和调入资金等因素影响,全省支出预算调增739.4亿元,由8897.7亿元调整为9637.1亿元;省级支出预算调减345.8亿元,由1982.9亿元调整为1637.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以来,全省和省级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受中央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省级增加对市县转移支付、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收和市县增加调出资金等因素影响,全省支出预算调增1325.6亿元,由2077.8亿元调整为3403.4亿元;省级支出预算调减12.2亿元,由132.6亿元调整为120.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以来,因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净利润实现值大于年初预测值,全省收入预算增加1.9亿元,由49.9亿元调整为51.8亿元;省级收入预算增加1.9亿元,由7.2亿元调整为9.1亿元;因收入预算调增和中央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全省支出预算调增2亿元,由71.7亿元调整为73.7亿元;省级支出预算调增2亿元,由13.7亿元调整为15.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以来,受部分险种一次性补缴收入增加、缴费人数增加及缴费基数上调等因素推动,全省收入预算调增655.8亿元,由3711.6亿元调整为4367.4亿元;省级收入预算调增490.9亿元,由2360.5亿元调整为2851.4亿元;受社保待遇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全省支出预算调增201.9亿元,由3753.5亿元调整为3955.4亿元;省级支出预算调增169.1亿元,由2522.6亿元调整为2691.7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规定,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预算委员会建议,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及时下达市(州)、县转移支付预算,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依法抓好年底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应收尽收;抓好民生政策落实兑现,加快财政支出项目实施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应有作用;认真总结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深入分析2019年财政经济形势,科学编制2019年收入预算草案;围绕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实施、民生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等重大事项,合理安排明年支出预算草案;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完善政府间财政关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保留的专项转移支付应当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无管理办法的应当予以取消;继续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关注隐性债务问题,狠抓财政风险防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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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 2018年12月28日 07时22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2018年12月4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最近,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四川省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预算委员会于11月21日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情况说明,并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以来,全省和省级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受中央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省级增加对市县转移支付和调入资金等因素影响,全省支出预算调增739.4亿元,由8897.7亿元调整为9637.1亿元;省级支出预算调减345.8亿元,由1982.9亿元调整为1637.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以来,全省和省级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受中央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省级增加对市县转移支付、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收和市县增加调出资金等因素影响,全省支出预算调增1325.6亿元,由2077.8亿元调整为3403.4亿元;省级支出预算调减12.2亿元,由132.6亿元调整为120.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以来,因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净利润实现值大于年初预测值,全省收入预算增加1.9亿元,由49.9亿元调整为51.8亿元;省级收入预算增加1.9亿元,由7.2亿元调整为9.1亿元;因收入预算调增和中央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全省支出预算调增2亿元,由71.7亿元调整为73.7亿元;省级支出预算调增2亿元,由13.7亿元调整为15.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以来,受部分险种一次性补缴收入增加、缴费人数增加及缴费基数上调等因素推动,全省收入预算调增655.8亿元,由3711.6亿元调整为4367.4亿元;省级收入预算调增490.9亿元,由2360.5亿元调整为2851.4亿元;受社保待遇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全省支出预算调增201.9亿元,由3753.5亿元调整为3955.4亿元;省级支出预算调增169.1亿元,由2522.6亿元调整为2691.7亿元。

    预算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规定,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预算委员会建议,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及时下达市(州)、县转移支付预算,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依法抓好年底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应收尽收;抓好民生政策落实兑现,加快财政支出项目实施进度,尽早发挥财政资金应有作用;认真总结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深入分析2019年财政经济形势,科学编制2019年收入预算草案;围绕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实施、民生保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等重大事项,合理安排明年支出预算草案;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完善政府间财政关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保留的专项转移支付应当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无管理办法的应当予以取消;继续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关注隐性债务问题,狠抓财政风险防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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