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2018年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1289955万元
(一)免费教科书资金。按照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和小学一年级新生14元的标准,结合免费教科书循环政策,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含字典),其中,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地方规定课程教科书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二)公用经费。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其中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额外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三)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按照现行政策,继续支持各地巩固完善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四)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结合各地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落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资金。
(五)农村义教综合奖补。省财政厅统筹中央义务教育综合奖补资金,根据各地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情况,对各地给予奖补,各地可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支出。
(六)特岗教师。根据各地确认的2018年招聘计划及以前年度招聘在岗教师人数核定下达今年中央补助资金预算。
(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和省级试点范围内的119个“老少穷”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以及其中的67个民族县(含民族待遇县)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国家试点地区,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给予全额补助;省级试点地区,省财政按照每生每天1.33元给予定额补助,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2元的标准予以奖补,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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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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