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建筑施工死亡人数超煤矿 四川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

  • 2016年04月13日 16时48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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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4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获悉,近日该办发出《关于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整治全省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及市政工程、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死亡人数位居工矿商贸行业首位

      2013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已超过煤矿等高危行业,位居第二,特别是2015年,全省建筑施工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位居工矿商贸行业首位。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不断向盆周高海拔山区延伸,自然灾害和危险有害因素增多;高层建筑、市政工程越来越多,施工场地狭小,周边人员密集,起重吊装、深基坑作业、大型脚手架等安全风险越来越高,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工作部署阶段(5月1日前),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前),督导检查阶段(8月至11月20日),总结阶段(11月20日至12月底)。通知表示,各市(州)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交叉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检查,覆盖面不得不少于30%。各县(市、区)要做到100%的全覆盖。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省政府安办将于10月下旬起,组织各市(州)、省级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交叉检查和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督查。(记者 刘星)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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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施工死亡人数超煤矿 四川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

  • 2016年04月13日 16时48分
  • 来源: 四川在线
  •   4月13日,记者从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获悉,近日该办发出《关于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整治全省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及市政工程、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死亡人数位居工矿商贸行业首位

      2013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已超过煤矿等高危行业,位居第二,特别是2015年,全省建筑施工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位居工矿商贸行业首位。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不断向盆周高海拔山区延伸,自然灾害和危险有害因素增多;高层建筑、市政工程越来越多,施工场地狭小,周边人员密集,起重吊装、深基坑作业、大型脚手架等安全风险越来越高,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施工、检测检验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突出防范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工作部署阶段(5月1日前),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前),督导检查阶段(8月至11月20日),总结阶段(11月20日至12月底)。通知表示,各市(州)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交叉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检查,覆盖面不得不少于30%。各县(市、区)要做到100%的全覆盖。对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省政府安办将于10月下旬起,组织各市(州)、省级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交叉检查和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督查。(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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