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 四川民族地区逐步实现公共教育均等化
主要涉及范围是我省少数民族地区67个县(市、区)
学前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5%、75%
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近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下一个时期四川民族地区教育行动的总纲领。《意见》涉及的主要范围是我省少数民族地区67个县(市、区)。明确提出,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逐步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普及学前一年双语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方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5%、7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全面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职普比大体相当。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
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抓手。《意见》提出,要配齐专(兼)职教师,在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中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将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纳入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在省内师范院校设立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专业,培养民族团结教育课教师。
《意见》的另一个亮点是坚持问题导向,尤其是全面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以解决民族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针对寄宿制学校的不足,要求科学编制寄宿制学校布局规划,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配足设备设施和后勤管理人员。针对学校体育和美育的短板,要求配齐体育美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针对师资力量的欠缺,要求在事业编制总量内,适度增核民族地区中小学校教师编制;支持各地与师范院校合作,培养“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和双语教师,实行教师招聘倾斜政策,形成教师培养补充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待遇,职称(职务)评聘和生活待遇向乡村教师倾斜,落实民族地区贫困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记者 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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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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