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禁以考试测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名
公告明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入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公告要求,禁止以考试、测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排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者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学科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质量评价或者考核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主要标准。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省教育厅严正声明:相关媒体、网络平台和机构应立即停止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排(抢)位赛。请各位学生家长,积极学习了解国家和省相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公告要求,全省所有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严禁违法违规举行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或变相参加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也不得以任何媒体、网络平台和机构组织的考试、测试、排(抢)位赛成绩、排名为依据或参考招收学生。(记者 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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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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